(一)行人发现因修路摔伤且施工方未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措施时,应第一时间与施工方友好协商赔偿事宜,明确提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赔偿要求。
(二)若协商无果,行人要注重证据收集,比如拍摄现场未设置标志和安全措施的照片、录制相关视频,寻找现场证人获取证人证言,用以证明施工方过错以及自身受伤情况和损失。
(三)在收集好证据后,行人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借助法律途径要求施工方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结论:
修路致行人摔伤,施工方未设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应担责,行人可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起诉。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公共场所或道路施工,施工人若不能证明已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就需承担侵权责任。所以修路时施工方未做好相应措施致行人摔伤,要担责。行人受伤后,可先和施工方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进行协商赔偿。若协商无果,行人可收集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要求施工方赔偿。若在实际生活中遇到此类纠纷,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施工方在修路等公共场所或道路作业时,有义务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若未履行该义务导致行人摔伤,需承担侵权责任。这是法律对施工方安全保障义务的明确规定,旨在保护公众在公共场所的安全。
(2)行人在遭遇此类情况时,可先与施工方协商赔偿,赔偿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协商是较为便捷的解决方式,能节省时间和精力。
(3)若协商不成,行人要收集能证明施工方过错、自身受伤情况和损失的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然后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提醒:
行人遇到此类情况要及时收集证据,避免证据灭失。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分析。
施工方在修路时未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导致行人摔伤的需承担侵权责任。依据法律,在公共场所或道路施工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无法证明已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就应担责。
行人有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首先可与施工方协商赔偿,赔偿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若协商无果,行人可收集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以证明施工方过错、自身受伤情况和损失。最后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施工方承担赔偿责任。
建议施工方在施工时严格按规定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避免侵权纠纷。行人遭遇此类事故,要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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