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不可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儿子能够继承,依据“地随房走”原则儿子可使用该宅基地。
(2)儿子若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继承房屋后能持续使用宅基地,还可进行必要的修缮。
(3)儿子若已有其他宅基地或者并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虽能继承房屋,然而房屋不能翻建、重建,等房屋自然坍塌灭失后,宅基地会被集体收回。
(4)若儿子继承的房屋遇到拆迁情况,能够获得房屋补偿款等相关权益。
提醒:不同地区对宅基地及房屋继承、使用规定可能有差异,若有相关疑问,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对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儿子,继承房屋后可放心继续使用宅基地,并可对房屋进行必要修缮以保障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二)对于已有其他宅基地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儿子,继承房屋后虽不能翻建、重建,但可正常居住使用直至房屋自然坍塌,期间要注意合理维护。
(三)当继承的房屋面临拆迁时,儿子可积极了解拆迁政策,维护自身获得房屋补偿款等相关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儿子基于对房屋的继承,依据“地随房走”原则获得相应宅基地使用权益,其房屋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面临拆迁时可获得合理补偿。
1.宅基地归集体所有,不能继承,但可继承其上房屋,依据“地随房走”使用宅基地。
2.若是本集体成员且符合申请条件,继承房屋后可继续使用并修缮宅基地。
3.若另有宅基地或非本集体成员,可继承房屋,但不能翻建、重建,房屋坍塌后,宅基地由集体收回。
4.继承的房屋拆迁时,可获得房屋补偿款等权益。
结论:
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可继承,儿子能继承宅基地上房屋并基于“地随房走”使用宅基地。不同情况使用规则不同,且继承房屋拆迁可获补偿款等权益。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不能继承。不过,儿子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因“地随房走”得以使用该宅基地。若儿子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继承房屋后能正常使用并进行必要修缮。若儿子已有其他宅基地或并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虽可继承房屋,但不能对房屋进行翻建、重建,房屋自然坍塌灭失后,宅基地由集体收回。同时,若继承的房屋面临拆迁,儿子可获得房屋补偿款等相关权益。
在实际生活中,宅基地继承问题可能较为复杂。如果您遇到了与宅基地继承相关的法律难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专业解答在符合政策和法律的情况下,住宅地之间可以相互转让。但需注意,父亲转让后可能无法再申请新宅基地,子女须遵守“一户一宅”原则。无论亲兄弟赠予还是家庭成员互助,都应遵循此准则。
专业解答尊亲属过世后,宅基地通常由集体行使所有权。如宅基地上有房屋,法定继承人可继承房屋,并经批准后继续使用宅基地。但宅基地本身属农村集体所有,不可继承。无建筑时,土地归集体。个人可依法立遗嘱处理财产,指定执行人,选任继承人,或赠予国家、集体、他人。还可设立遗嘱信托。
专业解答在中国,父子共同在父亲名下的宅基地上建房,房产归父亲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房随地走”和“地随房走”原则,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应归同一人。若子嗣与父母非同一户口,但宅基地以父母名义申请和建设,则使用权和产权归父母。子嗣有继承权,但可能涉及其他家族成员。处理家庭财产问题时,需审慎考虑相关法律法规及成员权益。
专业解答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农民享有使用权和资格认证权,不可继承。每户村民只能有一处住宅用地,面积不得超过省级标准。使用权和所有权分离,故不能继承。
专业解答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转让在继父去世后,需在30日内前往县级土地管理局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更换《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若因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须向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登记机关依法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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