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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发现对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
(二)对于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可先和对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等待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
(三)作为无过错方,可向对方请求损害赔偿。
(四)收集能证明对方隐瞒重大疾病的证据,包括疾病存在的证据、疾病属于重大疾病范畴的证据、对方婚前知晓却故意隐瞒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2025-08-29 13:42: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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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法律赋予在结婚登记前被隐瞒重大疾病一方权利,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这是保障当事人在婚姻中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2)婚姻被撤销后,其效力追溯到开始,双方不具有夫妻权利和义务。这意味着婚姻关系自始无效,双方的身份和财产关系等会有相应变化。
(3)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这样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无过错方的财产权益。
(4)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对隐瞒重大疾病的行为起到一定的惩戒作用。
(5)要证明对方隐瞒重大疾病,需提供疾病存在、属于重大疾病范畴以及对方婚前知晓却故意隐瞒的证据,这是实现权利主张的关键。
提醒:在主张撤销婚姻时,务必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8-29 13:23: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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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一方结婚登记前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有权在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请求法院撤销婚姻,婚姻撤销后自始无法律约束力,同居财产协议处理,不成则法院按照顾无过错方判决,无过错方还可请求损害赔偿,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对方隐瞒。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若一方在结婚登记前对另一方隐瞒重大疾病,这侵犯了另一方的知情权与婚姻选择权。另一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撤销事由起一年内,可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旦婚姻被撤销,就如同这段婚姻从未存在过,双方不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对于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法院会依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并且,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不过,要实现这些权益,需提供能证明疾病存在、该疾病属于重大疾病范畴,以及对方在婚前知晓却故意隐瞒等相关证据。若遇到此类情况,对相关法律程序和证据收集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8-29 11:39: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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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在知晓撤销事由一年内可请求法院撤销婚姻,撤销后婚姻自始无法律约束力,双方无夫妻权利义务。同居财产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依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无过错方还可请求损害赔偿。
2.若遭遇此类情况,首先要及时行动,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提起撤销婚姻的请求,避免错过时效。其次,积极收集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等,以证明疾病存在、属于重大疾病且对方婚前故意隐瞒。最后,在处理同居财产时,要积极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8-29 10:19: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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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一方在结婚登记前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可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婚姻被撤销后,自始无法律约束力,双方不具夫妻权利和义务。
3.同居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依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无过错方还可请求损害赔偿。
4.证明对方隐瞒重大疾病,要提供疾病存在、属重大疾病、对方婚前知晓却故意隐瞒的证据。
2025-08-29 08:56:2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