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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的计算时间是从何时开始计算的呢?

王* 四川-宜宾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18.03.27 16:04:47 1180人阅读

我闺蜜她男朋友前段时间因为醉酒驾驶被当场抓到了,现在被判处拘役一个多月。想问一下这一个多月是怎么算的,拘役的计算时间是从何时开始计算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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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规定,拘役的计算时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即从犯罪分子实际执行拘役开始计算。对于虽已作出拘役判决,但犯罪分子尚未交付公安机关执行的,还不能算判决执行之日,不能开始计算刑期。同时规定,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判决执行之前犯罪分子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剥夺人身自由措施的,应当羁押一日折抵拘役刑期一日。

2018-03-27 16:13: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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