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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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贷专项附加扣除在夫妻间有多种选择。若房贷是妻子婚前或婚后购买且为首套住房贷款,夫妻可约定由丈夫进行专项附加扣除,不过只能选一方。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首套住房,婚后可选择其中一套由购买方按100%扣除,也可双方对各自购买住房分别按50%扣除。
2.为确保扣除顺利且符合规定,夫妻双方应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以备查。在进行扣除选择时,夫妻需综合考虑家庭整体税务情况,合理选择扣除方式,以实现节税最大化。同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留存资料,避免因资料缺失影响扣除权益。
结论:
房贷专项附加扣除,若妻子婚前或婚后买的房符合首套住房贷款条件,夫妻可约定由丈夫扣除,但只能选一方;夫妻婚前分别买的首套住房,婚后可选择一方按100%扣除或双方各按50%扣除,要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规定,在房贷专项附加扣除方面,明确了不同购房情形下的扣除规则。对于妻子购买的符合条件的首套房贷,夫妻可协商确定扣除人,不过只能是一方,这保障了扣除的唯一性和规范性。而夫妻婚前分别购房的情况,提供了两种扣除方式供选择,满足不同家庭的实际需求。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是为了在税务核查等情况下能够提供有效证明。如果在房贷专项附加扣除方面有任何疑问或者不确定如何操作,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合规享受扣除政策。
(一)若房贷是妻子婚前或婚后购买且属首套住房贷款,夫妻可约定让丈夫专项附加扣除,但只能选一方扣除。
(二)夫妻双方婚前分别买首套住房,婚后可选择其中一套由购买方按100%扣除,也可双方对各自购买住房按50%扣除。
(三)要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用于备查。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第十五条规定,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1.若妻子婚前或婚后所购房贷符合首套住房贷款条件,夫妻双方可约定由丈夫进行专项附加扣除,不过只能选一方。
2.夫妻双方婚前分别买了首套住房,婚后可选其中一套,由购买方按标准100%扣除,也能各自按标准50%扣除。
3.要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还款凭证等资料以备查看。
法律分析:
(1)若房贷是妻子婚前或婚后所购且属首套住房贷款,夫妻双方可约定由丈夫进行专项附加扣除,不过只能选一方扣除。这体现了在税收政策上对夫妻双方在房贷专项附加扣除方面给予了一定的自主选择权,保障了家庭在税务处理上的灵活性。
(2)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并发生首套住房贷款,婚后有两种扣除方式。一种是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另一种是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满足了不同家庭的实际情况和需求。
(3)无论采用哪种扣除方式,都需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备查,这是为了保证税务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便于税务机关核查。
提醒:
在进行房贷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时,要确保资料真实完整,严格按规定选择扣除方式,不同家庭情况对应扣除方案不同,如有疑问可进一步咨询。
专业解答实际上,假如祖母名下所有的儿女都不幸离世,或者这些后代确实经济困难无力提供必要的照顾和支持的话,那么,这就意味着在这种情况下的祖母,应该由您来承担其生活费用以及其他必须的需求。而所谓的“被赡养者”,是指年满六十周岁的父亲母亲,以及那些在世的父母亲均已故去的年满六十周岁的祖父母及外祖父母。
专业解答个税赡养老人专项扣除的具体规定有哪些依据我国颁布实施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其中第二十二条明文规定,纳税人履行赡养义务,负担一位或多位被赡养者的赡养费用时,遵循如下标准进行定额扣除:(一)如纳税人属于独生子女身份,其各项赡养费用可按每月2,000元的固定额度进行扣除;(二)如果纳税人不属于独生子女群体,则需要与其兄弟姐妹共同承担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位家庭成员所分担的额度最大不得超出每月1,000元。此项扣除金额可以由所有赡养人平均分配或协商约定进行分配,同时也可请被赡养人自己直接决定分配金额。约定或指定的分摊方式以及额度需以书面形式加以确认并签署分摊协议,从而确保指定分摊方具有更优先的权利。在此值得特别强调的是,具体的分摊方式和额度在某个会计年度内不得作出任何变更。
专业解答如何准确计算个人所得税中赡养两位老人的专项扣除金额在确定纳税人赡养两名受抚养者所需负担的赡养费用时,需遵循特定的计算标准和额度进行定额扣除。若纳税人属于非独生子女范畴,则将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均匀地分配给与其共同承担抚养责任的兄弟姐妹们,以确保每人均能享受到最高为每月1000元的扣减额度。而对于独生子女的纳税人来说,按照每月固定为2000元的税率标准,为他们提供了一次性集中扣除的便利。
专业解答实施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时,祖母也属享受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被赡养人不仅限于60岁以上父母,还包括子女已故或无力赡养的60岁以上祖父母、外祖父母。因此,只要纳税人祖母满足条件,即可纳入扣除范围。
专业解答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减中,“赡养老人”仅指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的父母或其他法定赡养人。这不包括配偶的父母。因此,纳税人只能扣除自己亲生或收养的父母,以及有合法继子女关系的父母的赡养支出,而女婿不能扣除岳父母的赡养支出。
律师解析 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夫妻双方只报一人。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律师解析 赡养老人专项要按实际情况扣除。纳税人是独生子女的,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是非独生子女的,和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让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让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指定分摊的,要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律师解析 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具有如下分摊方式: 主要依据子女和数量,若为独生子女的,其专项附加扣除为每月2000元; 如果不是独生子女的,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律师解析 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具有如下分摊方式:主要依据子女和数量,若为独生子女的,其专项附加扣除为每月2000元;如果不是独生子女的,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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