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诉遗嘱是否有效
口头遗嘱在符合法定条件时有效。依据《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同时,下列人员不能作为口头遗嘱的见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若要使口头遗嘱合法有效,需满足危急情况、两名以上合格见证人两个条件,且危急情况未消除前一直有效。若危急情况解除,应及时用其他法定形式重新立遗嘱。
二、口诉遗嘱见证人的资格有何法律要求
依据《民法典》,口头遗嘱见证人需具备以下资格:一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正确理解遗嘱相关事务并表达意志,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作为见证人。二是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像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等,因存在利害关系,不能担任。此外,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立口头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三、口诉遗嘱见证人不符合资格有何法律后果
若口头遗嘱见证人不符合资格,该口头遗嘱无效。根据《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遗嘱无效意味着不能按照此口头遗嘱分配遗产。此时,若被继承人未留下其他有效遗嘱,遗产将按法定继承办理,即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优先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各继承人一般均等分配遗产,但特殊情况可不均等。
当探讨口诉遗嘱是否有效时,除了其有效性本身,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口诉遗嘱有效的情况下,后续的执行流程是怎样的,怎样确保遗嘱能按立遗嘱人的意愿执行。另外,若存在多份遗嘱,其中有口诉遗嘱,该如何确定最终以哪一份遗嘱为准。这些都是与口诉遗嘱有效性紧密相关的问题。如果你对口诉遗嘱的执行、多份遗嘱的效力判定等方面还有疑问,想了解更详细的法律知识,不要错过获取专业法律建议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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