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正常将存款给女儿属赠与行为通常合法有效,但为逃避法定义务如债务转移财产,债权人可维护权益。
1.债权人可向法院提起撤销权之诉撤销赠与行为。法律规定,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影响债权实现,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
2.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有时间限制。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消灭。
建议债权人发现债务人通过赠与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时,及时收集证据,在规定时间内提起撤销权之诉,以保障自身债权。同时债务人应依法履行义务,避免通过不当赠与损害债权人利益。
结论:
母亲正常给女儿存款属合法赠与,但为逃避债务转移财产,债权人可向法院提起撤销权之诉撤销赠与。
法律解析:
通常情况下,母亲将存款给予女儿,这一行为属于赠与,是合法有效的。然而,若母亲是为逃避法定义务,如逃避债务等而把存款给女儿,这就损害了债权人的权益。依据法律规定,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所以,此时债权人可通过向法院提起撤销权之诉来维护自身权益。不过,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有时间限制,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的,撤销权消灭。如果您遇到类似涉及财产赠与及债权维护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一)债权人若发现母亲为逃避债务将存款赠与女儿,应尽快收集母亲逃避债务和转移财产的相关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债务合同等。
(二)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撤销权之诉,请求法院撤销母亲对女儿的赠与行为。
(三)要注意自母亲赠与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的时间限制,若超过五年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1.母亲正常给女儿存款属赠与,通常合法有效。
2.若母亲为逃避债务等法定义务转移财产,债权人可维护权益。
3.债权人能向法院提起撤销权之诉,撤销该赠与行为。
4.债权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可行使撤销权。
5.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消灭。
法律分析:
(1)母亲正常将存款给女儿,属于合法有效的赠与行为。这种情况下,财产的转移基于正常的亲情关系和自主意愿。
(2)若母亲是为逃避债务等法定义务而将存款赠与女儿,这属于无偿处分财产权益的行为,影响了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此时,债权人可维护自身权益。
(3)债权人能向法院提起撤销权之诉,请求撤销该赠与行为。不过需注意行使时间,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并且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提醒:
若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有通过赠与等方式逃避债务的情况,应及时行使撤销权。债务人也不应通过不正当方式转移财产逃避义务,否则可能面临赠与行为被撤销的法律后果,具体案情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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