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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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探视权是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权利,受法律保护。当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阻碍另一方行使该权利时,另一方有权通过起诉维护自身权益。
(2)存在几种可考虑起诉的情形。若直接抚养方无故拒绝探视,以不合理理由阻止非直接抚养方与孩子见面,这明显侵犯了探视权。
(3)设置不合理限制,如大幅缩短探视时间、限制探视地点,破坏了非直接抚养方与子女正常交流,也属于阻碍探视权行使。
(4)教唆、威胁子女拒绝探视,使子女产生心理抗拒,这种行为也影响了非直接抚养方权利的实现。起诉时要收集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探视时间和方式作出合理判决。
提醒:起诉维护探视权要注意及时收集有效证据,不同案件情况存在差异,若有疑问可进一步咨询。
(一)当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阻碍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时,另一方应先尝试与对方沟通,了解其阻碍的原因,通过协商解决问题。
(二)若协商无果,当出现直接抚养方无故拒绝探视、设置不合理限制、教唆威胁子女拒绝探视等情况,另一方要收集好相关证据,例如聊天记录能证明对方拒绝探视的言语,证人证言可证明对方设置不合理限制等。
(三)收集证据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障自己的探视权,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合理的探视时间、方式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1.未直接抚养子女方有探视权,若直接抚养方阻碍,可起诉维权。
2.以下情形可考虑起诉:直接抚养方无故拒绝探视;设置不合理限制影响交流;教唆、威胁子女拒绝探视。
3.起诉要收集证据,像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向法院请求保障权利,法院会判合理探视时间和方式。
结论:
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阻碍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时,另一方可以起诉,起诉需收集证据,法院会根据情况判决合理探视安排。
法律解析:
探视权是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权利,受法律保护。当直接抚养方存在无故拒绝探视、设置不合理限制、教唆威胁子女拒绝探视等行为时,会侵犯非直接抚养方的探视权。这种情况下,非直接抚养方可以通过起诉来维护自身权利。起诉时收集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很关键,法院会依据这些证据和实际情况,判决合理的探视时间、方式等。若在生活中遇到探视权被阻碍的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专业解答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可以取消探视权。探望权是离异父母依法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但是,如果行使探望权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的甚至严重损害子女的利益时,就应对其探望权的行使给予必要的限制。
专业解答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可以取消探视权。探望权是离异父母依法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但是,如果行使探望权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的甚至严重损害子女的利益时,就应对其探望权的行使给予必要的限制。
专业解答探视权中止主要针对四种情况:探望者或相关人员患有危及子女健康的严重传染病或疾病;探望过程中的侵权行为或犯罪可能直接伤害子女;探望权人与子女情感关系恶劣,子女强烈拒绝探望;以及任何妨害子女身心发展的其他因素。这些情况下,为保护子女权益,应暂停探视权。
专业解答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什么情况下是可以终止探视权的呢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专业解答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等等。接下来,将具体告诉大家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中止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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