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陕西法律咨询 > 铜川法律咨询 > 铜川抵押担保法律咨询 > 抵押和担保哪个先负责

抵押和担保哪个先负责

卿** 陕西-铜川 抵押担保咨询 2025.08.20 17:23:04 483人阅读

抵押担保哪个先负责

其他人都在看:
铜川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铜川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如果当事人对同一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实现方式有约定,应严格按照约定来实现债权,各方要遵守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二)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当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时,债权人要先通过该物的担保来实现债权。
(三)若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债权人可以选择通过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进行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025-08-20 21:54:10 回复
咨询我

1.抵押是担保方式的一种,担保还有质押、保证等形式。

2.同一债权有物保和人保时,有约定按约定实现债权;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债务人自供物保,债权人先就物保实现债权;第三人供物保,债权人可选择物保或要求保证人担责。

3.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担责后,可向债务人追偿。抵押和担保谁先负责,要结合约定和实际情况判断。

2025-08-20 21:08:48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抵押和担保谁先负责不存在绝对情况,需结合具体约定和实际情形判断。
法律解析:
担保包含抵押、质押、保证等多种形式,抵押是其中之一。在同一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时,若当事人有约定,就按约定实现债权。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当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债权人应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若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债权人既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能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而且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由于存在多种情形和不同约定,所以不能简单判定抵押和担保谁先负责。如果大家在实际生活中遇到担保相关的法律问题,想进一步了解自身权益和应对措施,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8-20 20:14:55 回复
咨询我

1.抵押是担保方式之一,担保形式多样,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在同一债权存在物的担保和人的担保时,责任承担并非绝对,要结合具体约定和实际情况判断。
2.若当事人对债权实现有约定,按约定执行。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债权人应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若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债权人既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能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向债务人追偿。
4.建议在设立担保时,各方明确约定担保责任的承担顺序和方式,以避免后续纠纷。同时,债权人应根据不同担保情况合理选择实现债权的途径,保障自身权益。

2025-08-20 19:47:03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担保形式多样,抵押是其中一种,常见的担保还包括质押、保证等。
(2)在同一债权上物的担保与人的担保并存时,处理方式因有无约定而不同。若当事人有约定,那么按照约定来实现债权。
(3)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当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时,债权人要先通过该物的担保来实现债权。
(4)当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时,债权人既可以选择通过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能够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5)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是有权向债务人进行追偿的。

提醒:处理债权担保问题时,要明确担保合同约定,若情况复杂难以判断,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8-20 19:07:30 回复

1反担保抵押合同编号: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河北金墒担保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1-1104室法定代表人:闫志强根据(以下称债务人)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的《委托担保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约定,乙方为债务人向(下称债权人)所申请的期限为(年/月)金额为(币种)万元(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综合授信/保函/其他)提供担保。现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财产抵押给乙方作为反担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状况:抵押物名称及数量:。权属证书编号/铭牌号码:。抵押物(评估/协商)值:。所有权人:。处所:。2、本合同项下抵押反担保的债权种类为:依据债务人与乙方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的约定,由乙方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的金额为(币种)万元的(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综合授信/保函/其他)项下债务担保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具体的内容以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乙方与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或保函以及债务人与乙方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之约定为准。3、本合同项下抵押反担保的范围包括:3.1以抵押物的实际变现价值为限,担保乙方为债务人担保的万元中的________万元(小写:万元)债务本金和其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担保费、逾期担保费、滞纳金、利息、违约金、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等。3.2债权人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或证据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3.3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如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最终变现价值大于前述反担保的范围时,甲方承诺在抵押物实际变现价值的范围内对本合同第2条之主债权承担反担保责任。4、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国家法律规定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处分权,甲方保证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权或使用权争议以及被监管、被查封或被扣押的任何足以限制乙方设定抵押权及实现抵押权的情况。甲方保证抵押物上未设立任何抵押权或质押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5.1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及于抵押物的孳息、从物、从权利、附属物、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5.2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及于抵押物的代位物,包括但不限于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抵押物变卖之价款或其他款项。5.3在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被征用或者其他损害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抵押物变卖之价款或者其他款项优先受偿。同时,甲方应当将上述款项全额作为抵押物的代位物提前向乙方清偿债务或向有关部门提存。6.1抵押期间,甲方应对抵押物办理财产保险,该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投保期限至少应长于乙方开具的保证合同或保函的有效期六个月,并将保险单正本交由乙方保管。6.2抵押期间,如甲方未能足额、连续投保或者中断、撤销保险的,乙方有权代甲方办理抵押物的投保等保险手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均由甲方承担。7.1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依法律、法规规定或双方约定应当办理抵押登记的,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到当地有关抵押物登记机关或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交由乙方保管。7.2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要进行变更登记的,甲乙双方应在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后5个工作日内到有关抵押物登记机关或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8.1抵押期间,抵押物由甲方占有、使用和负责管理,甲方对抵押物负有维修、保养及保证其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对抵押物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将抵押物拆迁、出租、出售、互易、转让、赠与、清偿、出资、重复抵押或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8.2抵押期间,甲方经乙方同意转让抵押物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乙方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8.3抵押期间,甲方应将抵押物的经营、使用及价值变化情况主动及时通知乙方。因自然损耗、损坏、变质或甲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明显减少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其行为并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在10个工作日内提供经乙方认可的等值的财产(净现值相等)作为抵押物或其他新担保。8.4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应及时向乙方提交有权机关出具的发生毁损、灭失的原因证明。8.5抵押期间,抵押物的所有权证、他项权利证、抵押登记文件、保险单据、购置抵押物的合同或发票以及其他权利证书或凭证的正本原件由乙方保管。8.6抵押物在抵押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耗,由甲方承担。8.7若债务人按照约定期限或提前清偿其全部债务款项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及时办理必要的抵押登记解除手续。9.1抵押期间,若债务人或其他第三人提供了物的担保的,乙方放弃该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担保物权的,甲方同意继续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抵押担保并承担抵押担保责任。9.2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的,自查封、扣押之日起乙方有权收取该抵押物的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10、抵押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第11条之规定进行处理:10.1债务人未按照其与债权人或乙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的规定履行债务;10.2债务人未按照其与债权人或乙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的规定按期支付利息或归还本金或其他任何应付款项;10.3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而债权人或乙方未受清偿的;继续阅读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 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的优先顺序是怎样的

    专业解答我国法律赋予债权人针对债务未偿或特定条件下的物的担保和人的担保权利。债权人可优先执行债务人提供的抵押物,其次为第三方提供的抵押物,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在保证人清偿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担保顺序遵循债务人提供抵押物>第三方抵押物>保证人责任。

    2024.09.12 2365阅读
  • 优先抵押权和担保同时存在如何执行

    专业解答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优先抵押权和担保同时存在如何执行,抵押权优先受偿顺序的规定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2024.08.01 1775阅读
  • 有抵押物和担保人先执行谁,抵押担保有哪些

    专业解答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有抵押物和担保人先执行谁,抵押担保有哪些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2024.09.03 2308阅读
  • 同时存在抵押权和担保权谁优先

    专业解答对于在同一个债务同时存在抵押权和担两种权利的时候,而在债权人进行实现债权的时候。抵押权是具有优先的一个顺序的。押权一般来说就是在成立债务关系的时候,有抵押一定的动产或者是财产作为抵押物。

    2024.09.07 9887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