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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证据提供方面,银行转账记录是重要证据,若没有相应转账记录,能直接表明出借人未履行转账借款的行为。对于现金交付且金额较大的情况,场所监控和在场证人证言可证明现金交付事实不存在,有力支撑被告未收到钱的抗辩。
(2)从合同履行情况抗辩,若借款合同明确约定了交付方式,如特定账户转账,而实际上未发生该转账行为,就说明出借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交付借款的义务。
(3)考虑双方交易习惯,若以往交易都有收条或其他交付凭证,此次出借人却无此类证据,被告有理由怀疑此次借款未实际交付。此外,在庭审中清晰且一致、合理地阐述未收到借款的具体情况,会增强法官对被告抗辩的采信度。
提醒:
民间借贷被告抗辩需有充分证据支撑,不同案情的证据和抗辩重点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08-19 10:06: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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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被告抗辩没收到钱可多方面着手。从证据、合同履行、交易习惯入手,并清晰阐述情况是关键。
1.提供证据证明未收到借款。可提供银行转账记录,证明出借人未转账;若借款金额大且声称现金交付,可提供场所监控、证人证言等,证明现金交付事实不存在。
2.从合同履行情况抗辩。指出借款合同约定的交付方式未实现,如约定特定账户转账但未发生。
3.结合双方交易习惯。若以往交易均有收条或其他交付凭证,此次出借人无此类证据,可合理怀疑未交付借款。
4.庭审清晰阐述。在庭审中清晰阐述未收到借款的具体情况,且保持陈述一致合理。
2025-08-19 08:23: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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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民间借贷被告抗辩没收到钱,可从提供证据、合同履行情况、双方交易习惯着手,庭审中清晰阐述情况并保持陈述一致合理。
法律解析: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被告若抗辩没收到钱,有多种合理途径。提供证据是关键,银行转账记录可直接证明出借人未转账借款;对于金额较大的现金交付,场所监控、证人证言等能证明交付事实不存在。从合同履行情况抗辩也可行,若合同约定了特定交付方式但未实现,可作为未收到借款的依据。结合双方交易习惯也很重要,若以往交易都有收条等凭证,此次出借人无相关证据,可合理怀疑借款未交付。庭审中清晰、一致且合理地阐述未收到借款的情况,有助于法官查明事实。若遇到此类民间借贷纠纷且对相关法律问题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08-19 07:56: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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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供证据。收集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明出借人未进行借款转账;若涉及大额现金交付,提供场所监控、在场证人证言等,否定现金交付事实。
(二)从合同履行情况抗辩。依据借款合同约定的交付方式,指出实际未按约定履行,如特定账户未发生转账。
(三)结合交易习惯。若以往交易都有收条或交付凭证,此次出借人没有,可据此怀疑借款未交付。
(四)庭审陈述。在庭审中清晰、一致且合理地阐述未收到借款的具体情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2025-08-19 07:39: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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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被告抗辩未收到钱,可从三方面入手:
1.提供证据。用银行转账记录证明出借人没转钱;大额现金交付的,可用场所监控、证人证言等证明没给钱。
2.从合同履行抗辩。指出合同约定的交付方式没实现,比如约定特定账户转账却没转。
3.结合交易习惯。若以往交易都有收条等凭证,这次出借人没有,可怀疑未交付。庭审中清晰说明未收到借款的情况,保证陈述一致合理。
2025-08-19 06:48:2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