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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认定夫妻感情的确已破裂

任* 青海-果洛 离婚咨询 2025.08.19 03:56:34 406人阅读

怎么认定夫妻感情的确已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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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定夫妻感情破裂有多种情形,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赌博吸毒恶习不改、分居满两年等。

2.法院判断时会综合考量多方面:看婚姻基础,是自主恋爱还是他人包办;婚后感情如何,双方态度和行为怎样;离婚原因是琐事还是重大原则问题;以及夫妻关系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

3.认定感情破裂要有证据,当事人可收集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

2025-08-19 06:42: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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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需从多方面考量,包括法定情形、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等,且认定需有证据支持。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可认定感情破裂。法院判断时,会综合考虑婚姻基础,自主恋爱和他人包办的婚姻基础对婚后感情有不同影响;婚后感情看共同生活中的态度和行为;离婚原因需区分是家庭琐事还是重大原则问题;还会考察夫妻关系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如是否分居、有无交流等。同时,认定感情破裂必须有证据支持,当事人可收集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进行证明。如果在夫妻感情破裂认定及证据收集方面存在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能为您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08-19 06:16: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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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需多方面考量且要有证据支持。法律规定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可认定感情破裂。

法院判断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一是婚姻基础,自主恋爱结合与他人包办结合,对婚后感情有不同影响。二是婚后感情,观察双方在共同生活中的态度和行为。三是离婚原因,明确是家庭琐事还是重大原则问题导致。四是夫妻关系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看双方是否分居、有无交流等。

当事人可通过收集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证据,来证明感情确已破裂,帮助法院做出准确认定。

2025-08-19 05:57: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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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法律明确列举了多种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这些情形是认定感情破裂的重要依据。
(2)法院在判断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婚姻基础方面,自主恋爱结合与他人包办结合对婚后感情有不同影响。婚后感情主要看双方在共同生活中的态度和行为。
(3)离婚原因的查明很关键,区分是家庭琐事还是重大原则问题导致的离婚。同时,夫妻关系现状以及有无和好可能也会纳入考量,像是否分居、有无交流等情况。
(4)认定感情破裂必须有证据支持,当事人可收集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不同类型的证据来证明。

提醒:认定夫妻感情破裂证据至关重要,收集证据要合法合规。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8-19 05:44: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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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集认定感情破裂情形的证据,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照片、聊天记录;实施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赌博吸毒等恶习的警方处理记录等。
(二)梳理婚姻基础相关证据,若为他人包办婚姻,可收集介绍人证言、相关书信等。
(三)从日常生活中留意收集能体现婚后感情状况的证据,例如双方的聊天记录、共同朋友的证人证言。
(四)明确离婚原因并留存证据,若是因家庭财产分配等重大原则问题,保存相关协议、财产凭证等。
(五)关注夫妻关系现状证据收集,分居的可提供租房合同、物业证明;有无交流可通过通话记录、短信记录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025-08-19 05:18:16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其表现为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前者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后者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也称姘居,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过着隐蔽的同居生活,不以夫妻名义,也无永久共同生活目的的行为。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我国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严重伤害夫妻感情,是导致离婚的情形之一。因重婚而引发的离婚案件,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一方重婚,合法婚姻的另一方离婚的。对此,方坚决要求离婚,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二是重婚一方与原配偶离婚的。对此,如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原配偶坚持不离婚的,可不准予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可准予离婚。因姘居而产生的离婚纠纷,也会出现姘居一方的配偶离婚和姘居一方离婚两种情况,对此,人民也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基准,决定准予或者不准予离婚。(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家庭暴力和虐待,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身体、禁闭、冻饿、人格、精神恐吓、性暴虐等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肉体上、精神上进行伤害、摧残、折磨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遗弃是指对于需要扶养的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表现为经济上不供养,生活上不照顾,使被扶养人的正常生活不能维持,甚至生命和健康得不到保障。近年来,因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案件增多,甚至发生毁容、残肢、杀夫杀妻等恶性案件。人民处理因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的离婚案件,应当查明夫妻及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感情状况,实施暴力、虐待和遗弃行为的事实和情节。如平时感情不好,实施上述行为是经常的、一贯的、恶劣的,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如果平时感情尚好,上述行为是一时而为之且情节不严重的,应当责其改过并着重进行调解,化解纠纷。(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有赌博、吸毒以及酗酒等恶习而导致的离婚案件不在少数。沾染上这些恶习的人好逸恶劳,不务正业,不但不履行家庭义务,反而常常引发家庭暴力,消耗家庭的经济积蓄,使家庭的安宁、正常的生活难以为继。身染恶习,屡教不改,夫妻不堪同居生活。(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般来说可以构成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证明。“分居”是指夫妻间不再共同生活,不再互相履行夫妻义务,包括停止性生活,经济上不再合作,生活上不再互相关心、互相扶助等。具有分居二年的情形,说明夫妻关系已徒具形式,名存实亡。当事人以此事由诉请人民离婚的,如经调解无效,应准予当事人离婚。适用此项规定,应注意以下问题:①分居的原因是由于夫妻感情不和,而不是因工作、学习等原因导致的两地分居,以及因住房问题造成的夫妻不能同室而居。②分居强调的是夫妻双方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而不是单方面的不履行家庭义务。③夫妻分居已满二年,但未造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经调解尚有和好可能的,则不能认为已具备准予离婚的条件。④夫妻分居与否、分居是否满二年,都不是当事人诉请离婚的必要条件。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虽无分居事实或分居未满二年,也应依法准予离婚。在婚姻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过程中,曾对是否规定该项内容,以及对分居年限的长短存在着不同意见。有的赞成这一规定,认为它反映了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情况,理当作为离婚理由有的不主张规定这项内容,否则会给“喜新厌旧”的人以利用法律的机会,对无过错方不公平。有的认为分居二年时间太短,不利于家庭关系的稳定,应改为三年或五年有的认为分居已表明夫妻感情不和,要求达到二年时间没有必要,而且分居时间长容易引发家庭恶性事件,不利于保护妇女权益,建议改为一年。修改后的婚姻法集中多数意见规定为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复杂多样,比如一方犯有罪、奸淫罪、侮辱妇女罪等罪行,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再比如一方婚后患严重的精神疾病,久治不愈,夫妻生活无法维持的。这些情形在婚姻法中难以逐一列举,人民应当本着保障离婚自由、防止轻率离婚的原则,根据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和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正确判定。在此需要重申的是,上述情形,并非婚姻当事人诉讼离婚的必备条件。婚姻当事人在婚姻生活中,如无以上情况发生,但有其他因素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人民亦应判决准予离婚。从另一方面讲,即使婚姻当事人间有上述情形发生,但未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或虽给夫妻感情造成裂痕,但可以经过调解和好的,人民则不能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一)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1、第一次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2、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第一次离婚的。(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一方被宣告失踪的;6、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7、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8、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9、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10、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11、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12、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13、一方与他人通奸、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离婚,或者过错方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14、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15、被诉方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故不到庭,且没有提出书面答辩意见,经依法缺席开庭审理,请求方离婚态度坚决,可以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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