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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儿媳通常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正常情况下没有继承权。但丧偶儿媳若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
(2)孙子在特定情形下有继承权。当儿子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孙子能通过代位继承,代替父亲的继承地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不过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3)若被继承人去世且儿子先亡,孙子可继承原属儿子的遗产部分。若儿媳同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儿媳和孙子都能获得对应份额的遗产。
提醒:在遗产继承中,是否尽到主要赡养义务需有相应证据证明。不同家庭的继承情况复杂多样,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08-09 13:57: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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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通常无继承权,儿媳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仅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时,才会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孙子在特定情况下有继承权,若儿子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孙子可代位继承,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不过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被继承人可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明确儿媳和孙子的继承份额,保障其权益。
2.丧偶儿媳若想获得继承权,应积极履行对公婆的主要赡养义务。
3.当发生代位继承情况时,相关人员要了解代位继承的规定,确保继承程序合法合规。
2025-08-09 12:44: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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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儿媳通常无继承权,因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不过丧偶儿媳若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孙子可能有继承权。当儿子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孙子能代位继承,继承原本父亲有权继承的份额。
3.比如被继承人去世,儿子已先离世,孙子可继承儿子那份遗产。若儿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儿媳和孙子都能获相应份额。
2025-08-09 11:02: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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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儿媳一般无继承权,丧偶且尽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有第一顺序继承权;儿子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孙子可代位继承。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儿媳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所以通常没有继承权。不过,如果儿媳丧偶后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而当儿子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孙子可代位继承,即代替父亲的继承地位,继承相应的遗产份额。比如被继承人去世,儿子先于其死亡,孙子就能继承原本属于儿子的那部分遗产。要是儿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儿媳和孙子都能获得对应份额的遗产。在处理遗产继承问题时,相关法律规定较为复杂。若大家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类似的遗产继承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08-09 10:14: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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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儿媳想要获得继承权,在配偶未去世时,可积极对公婆尽主要赡养义务,保留好相关赡养证据,如支付费用的凭证、照顾老人的记录等。在配偶去世后,继续承担起赡养公婆的责任。
(二)孙子若符合代位继承条件,要及时了解遗产情况,准备好能证明自己身份以及父亲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相关材料,以顺利继承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2025-08-09 09:29:3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