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放射科工作,刚查出怀孕,我要求科主任给我调岗,他说没合适的岗,让我先休假
您好,您的情况涉及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问题。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相关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对怀孕女职工给予特殊保护,特别是从事放射工作的孕妇应当调离原岗位。从法律角度分析,您的情况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医疗机构有义务为您调整到不接触放射线的工作岗位,而不是简单地让您休假;
2. 如果确实没有合适岗位,单位应当与您协商其他保护措施,而不是单方面决定休假安排;
3. 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应当按正常出勤计算。建议您:
1. 先与科主任书面沟通,明确要求调岗而非休假;
2. 如协商不成,可向医院工会或人事部门反映;
3. 保留好相关沟通记录,必要时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您还可以要求医院出具书面的岗位风险评估报告。如果单位坚持不调岗,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一定要确保到位。需要进一步帮助可以随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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