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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上周出了事故,这几天可能就要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了,比较闹心,咨询下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制度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处罚时,应当在法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综合考虑以下情节: (一)当事人的过错程度; (二)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 (三)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的态度和所采取的改正措施; (四)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是初犯还是再犯。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 (四)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 (五)吊销许可证或者其他具有许可性质的证书; (六)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种类的行政处罚。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制度如上所述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限期治理制度是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限定一段时间进行污染治理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环境保护法规定,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治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市、县或者市、县以下人民政府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市、县人民政府决定。被限期治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如期完成治理任务。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都有类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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