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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容留卖淫罪涵盖组织卖淫罪和容留卖淫罪。组织卖淫罪的主体为一般人,主观是故意,侵犯社会风化和治安秩序,客观上通过招募等手段控制多人卖淫。
2.容留卖淫罪主体也是一般人,主观故意,侵犯社会治安秩序,客观是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时间次数不影响定罪。
3.二者区别在于组织强调控制人员,容留侧重提供场地。触犯此罪要担刑责。
2025-08-01 14:09: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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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容留卖淫罪包含组织卖淫罪和容留卖淫罪,二者虽有联系但存在明显区别且都需担责。
1.组织卖淫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故意,侵犯社会风化和治安管理秩序,客观上通过招募、雇佣等手段控制多人卖淫。这种犯罪行为对社会风气造成恶劣影响,严重破坏治安管理秩序。
2.容留卖淫罪主体也是一般主体,主观故意,侵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客观表现为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提供场所的时间和次数不影响定罪。其为卖淫活动提供了便利条件,同样扰乱社会秩序。
3.二者区别在于组织强调对卖淫人员的控制,容留侧重提供场地便利。对于此类犯罪行为,司法机关应加大打击力度,加强社会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从源头上减少此类犯罪的发生。
2025-08-01 13:41: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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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组织容留卖淫罪包含组织卖淫罪和容留卖淫罪两个罪名。组织卖淫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故意,侵犯社会风化和治安管理秩序,客观上实施组织他人卖淫行为,通过招募、雇佣等手段控制多人卖淫。
(2)容留卖淫罪主体也是一般主体,主观故意,侵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客观方面是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场所提供时间和次数不影响犯罪成立。
(3)组织卖淫和容留卖淫存在明显区别,组织重在对卖淫人员进行控制,而容留主要是提供场地便利。一旦触犯这两类犯罪,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提醒:生活中不要组织或容留他人卖淫,否则会面临刑事处罚。不同案情对应的法律后果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08-01 13:28: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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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组织容留卖淫罪包含组织卖淫罪和容留卖淫罪,二者构成要件有同有异,且存在控制与提供场地便利的区别,触犯该类犯罪要担刑责。
法律解析:
组织卖淫罪和容留卖淫罪主体都是一般主体,主观均为故意,但客体和客观方面有不同。组织卖淫罪客体是社会风化和治安管理秩序,客观上实施组织他人卖淫,通过招募、雇佣等控制多人卖淫;容留卖淫罪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客观方面是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提供时间和次数不影响定罪。组织与容留的关键区别在于组织强调对人员控制,容留侧重场地提供。我国法律严厉打击这类犯罪行为,触犯该类犯罪必然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若遇到与组织容留卖淫罪相关的法律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包括我进行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08-01 12:49: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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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发现身边可能存在组织或容留卖淫的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避免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危害社会。
(二)场所经营者要合法经营,加强对场所的管理,杜绝为他人卖淫提供场地等便利条件,防止因不知情陷入容留卖淫罪的法律风险。
(三)个人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坚决抵制参与任何形式的卖淫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5-08-01 11:51:4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