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当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时,按照法律规定,通常会被视作夫妻共同财产,儿媳可拥有相应份额,这是因为此种登记方式能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2)若房屋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要依据父母出资性质判断。若明确为对男方个人赠与,建房资金里夫妻共同出资部分对应的房屋权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儿媳有份;若父母出资和夫妻出资界限不清晰,可能按家庭共有财产处理,儿媳基于夫妻关系和建房贡献享有一定权益。
(3)若存在出资协议或其他书面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来确定儿媳是否有房以及拥有的份额。
提醒:婚后与父母出资盖房情况复杂,建议提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出资及权益,遇特殊情况可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若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儿媳一般有相应份额,因为这种登记方式可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儿媳可正常分割房产。
(二)若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父母明确是对男方个人赠与,建房资金中夫妻共同出资部分对应的房屋权益儿媳有份;若父母出资和夫妻出资无明确区分,按家庭共有财产处理,儿媳基于夫妻关系及建房贡献享有一定权益。
(三)若有出资协议或其他书面约定,按约定确定儿媳是否有房及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受赠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这里如果没有明确是赠与一方,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儿媳有相应份额,这是因为这种登记可看作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2.若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父母出资为对男方个人赠与,建房中夫妻共同出资部分对应的权益是夫妻共同财产,儿媳有份;若出资未明确区分,可能按家庭共有财产处理,儿媳因夫妻关系和建房贡献享有权益。
3.有出资协议或书面约定,按约定确定儿媳有无房屋及份额。
结论:
婚后与父母出资盖房,儿媳是否有房及份额需分情况判断,房屋登记情况、父母出资性质及是否有书面约定等都会影响结果。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若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通常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儿媳自然有相应份额。若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当父母明确是对男方个人赠与,建房资金中夫妻共同出资部分对应的房屋权益归夫妻共有,儿媳有份;若父母出资和夫妻出资无明确区分,会按家庭共有财产处理,儿媳基于夫妻关系和建房贡献享有一定权益。另外,若存在出资协议或其他书面约定,则按约定确定儿媳权益。在处理此类复杂的房产权益问题时,每个人的情况可能有所不同,若遇到相关法律难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准确且有针对性的法律建议。
1.婚后与父母出资盖房,儿媳是否有房要依具体情况判定。若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儿媳有相应份额,因这种登记可认定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2.若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要看父母出资性质。若明确是对男方个人赠与,建房资金中夫妻共同出资部分对应的房屋权益属夫妻共同财产,儿媳有份;若父母出资和夫妻出资无明确区分,可能按家庭共有财产处理,儿媳基于夫妻关系及建房贡献享有一定权益。
3.若存在出资协议或其他书面约定,则按约定确定儿媳是否有房及份额。
建议如下:夫妻婚后与父母出资盖房时,明确出资性质和房屋归属,签订书面协议并留存出资证明,以避免后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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