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刚刚上大一的法律系新生,想问问今年2018年的加重抢劫罪既遂标准是什么呢谢谢回答的人
由于我国《刑法》分则将抢劫罪归入侵犯财产罪之类罪,即表示犯罪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是为了劫财,其行为最终指向的也是被害人的财产权利,因此根据法益侵害说,普通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应以财产权益是否受到实际损害为标准.而财产权益是否受到实际损害应以被害人是否失去对财产的实际控制为限,而不应以行为人是否非法占有财产为标准.因为行为人是否实际占有取得财物,如何处置,已与刑法保护权益的意旨相去甚远了.《刑法》作为以惩治犯罪行为人为对象的强制手段,将重点放在惩处犯罪行为人侵犯他人财产权利的主观罪过,并保护被害人的财产权利加以考虑,则是立法者如此分类的立足点,多数国家的立法都是如此。当然,这并不是说立法者对行为人所造成被害人人身权利的侵犯,可以忽略不计的,原因就是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所受到的侵犯,从危害结果上讲,有时甚至远远超过其财物所受到的侵犯,往往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恶果。所以《刑法》第263条对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作出加重处罚的规定,属于结果加重犯。由此,行为人是否抢到被害人的财物,是分析其抢劫行为是否产生危害结果的一个方面;行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人身权利中伤(包括轻伤、重伤)、亡的后果,也应是分析其抢劫行为是否产生危害结果的另一个方面。假如这两方面中任何一方产生了危害结果,成立犯罪既遂则符合抢劫罪属于结果犯的原理。
2018-03-24 00:42:34 回复
你好2018年的加重抢劫罪既遂标准是关于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是法学界和司法实践中争论的一个重要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种观点:
(1)应以行为人的抢劫是否非法占有了公私财物为标准,已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为既遂,尚未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是未遂。
(2)认为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为特征的侵犯财产权利,同时也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因此,无论抢到财物与否,只要在抢劫中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就是既遂;
(3)认为本条对抢劫罪分两款作了规定,实际上是两个犯罪构成,因此,应当按照两种情况,分别确定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即第一款是一般抢劫罪,就应以抢到财物与否为既遂与未遂的标准;第二款是结果加重犯,不存在未遂的问题。
区分抢劫罪的既遂与未遂,应当以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否具备,即法定的犯罪结果是否已经造成为标准。依照本条的规定,抢劫罪的犯罪构成有基本的和加重的两种形态。因而,其既遂未遂标准应分别考察,当犯罪事实属于基本的犯罪构成时。以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是否取得财物为准;当行为人的行为属于本条所定加重情节之一时,已具备加重形态的全部要件,无论行为人是否抢到财物,应是犯罪既遂。
专业解答在实际审判中,盗窃罪的既遂罪行一般比未遂罪行轻一些;但抢劫罪可不一样,它是一种很严重的犯罪,不管有没有成功,对社会的危害都很大。不过,在量刑时,我们得考虑很多因素,比如犯罪的严重程度、犯罪手段的残忍程度、实际造成的损害结果,还有犯罪人的主观恶意程度等等。
专业解答抢劫罪加重情节未遂的判定,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这意味着,已经开始实施加重情节的抢劫行为,但由于外部不可抗力而未能达到目的。例如,某人已经暴力闯入银行准备抢劫,但最终没有抢到任何财物。虽然这次抢劫没有成功,但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加重情节未遂。
专业解答抢劫罪加重犯的既遂标准通常是根据是否成功获取财产或导致人身严重伤害来确定的。 例如,在入室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情况下,只要得财或者致人重伤、死亡,就会被判定为既遂。 这种标准有助于准确认定和惩罚犯罪行为。
专业解答我国《刑法》明确规定,抢劫情节特别严重的,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同时还得缴纳罚金或没收财产。 抢劫罪侵犯了人身和财产这两项权利,通过暴力等手段来夺取财物。如果有入户、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等严重情节,处罚会更重。 抢劫的危害极大,会威胁到社会和民众的安全,所以必须严惩,以维护法律法规的秩序。
专业解答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一般情况下,抢劫罪的既遂标准是劫取了财物,或者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但是,如果抢劫行为导致了被害人重伤,即使没有取得财物,也应当认定为抢劫罪既遂。这两点均强调了伤害结果的严重性作为既遂的关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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