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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假释是司法机关对被判刑的罪犯,在其服刑一段时间后,若遵守监规、有悔改且不危害社会,附条件提前释放的制度。
2.假释条件:对象是被判有期或无期徒刑者,但累犯和特定暴力犯罪判10年以上者除外。
3.执行刑期:有期需过半,无期要超13年。若有悔改无再犯危险可假释。特殊情况经最高法院核准,不受刑期限制。
2025-07-25 18:00: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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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假释是司法机关对符合条件的有期或无期徒刑罪犯附条件提前释放的刑罚执行制度,其目的在于激励罪犯改造,体现刑罚人道主义和灵活性。但需严格把控适用条件,以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安全。
2.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司法机关应严格审查罪犯是否符合假释条件,特别是对“确有悔改表现”和“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进行综合评估,不能仅依据表面行为判断。
-对于特殊情况需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假释,要建立严格的审核机制,确保特殊情况的界定清晰合理。
-加强对假释罪犯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完善的社区矫正体系,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降低再犯罪风险。
2025-07-25 17:42: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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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假释是一种附条件提前释放的刑罚执行制度,它给予了符合条件的犯罪分子提前回归社会的机会。
(2)假释的适用对象有明确限制,仅限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累犯以及因特定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能假释。这体现了对严重犯罪和具有较高再犯风险人员的严格把控。
(3)执行刑期的要求是为了确保犯罪分子有足够的时间接受改造,被判处有期徒刑的需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需实际执行13年以上。不过,若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不受此限制。
(4)实质条件强调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要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且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这是判断是否能假释的关键。
提醒:假释条件严格且判断复杂,不同案情对应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07-25 16:29: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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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假释是对符合条件的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附条件提前释放的制度,需满足对象、执行刑期、实质等多方面条件,特定人员不得假释,特殊情况经最高法核准可突破执行刑期限制。
法律解析:
假释制度旨在激励犯罪分子积极改造,其适用有着严格条件。对象上,仅针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者,累犯及特定暴力性犯罪且判刑10年以上或无期者不在假释范围内。执行刑期要求也很明确,有期徒刑需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无期徒刑实际执行13年以上。实质条件是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要认真遵守监规,积极接受改造,有悔改表现且无再犯罪危险。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不受执行刑期限制。这些规定既保障了法律的严肃性,也体现了刑罚的灵活性。如果您对假释制度或其他法律问题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准确详尽的解答。
2025-07-25 15:35: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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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想要申请假释的犯罪分子,要确保自己不属于累犯,也不是因特定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若属于此类则无法申请。
(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需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要实际执行13年以上。
(三)在刑罚执行期间,要认真遵守监规,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展现出确有悔改的表现,让司法机关认为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若有特殊情况,可尝试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核准,争取不受执行刑期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2025-07-25 14:10:2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