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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女方跑了怎么办

王* 重庆-潼南区 夫妻债务咨询 2025.07.22 07:05:29 440人阅读

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女方跑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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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权人在女方跑了的情况下,直接要求男方承担全部还款责任是合理的维权途径,男方不能以女方跑路为由拒绝。
(二)男方偿还债务后想向女方追偿,要及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三)男方在诉讼时,要收集能证明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自己已承担全部还款责任等方面的证据。
(四)拿到生效判决后,若女方不履行,男方可申请强制执行女方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5-07-22 09:51: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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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共同债务需双方共同承担。若女方逃避,债权人有权要求男方全额还款,因夫妻对共同债务负连带责任。

2.男方还款后,若觉得女方应担责,可向女方追偿。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让女方承担其债务份额。

3.诉讼时,男方要提供证据证明债务属共同债务且自己已全额还款。胜诉后,可申请强制执行女方财产。

2025-07-22 09:26: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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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女方跑了债权人可要求男方全还,男方还款后可向女方追偿。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承担连带责任。所以即便女方跑了,债权人仍有权要求男方承担全部还款责任。男方在承担完还款责任后,若觉得女方应承担相应份额,可通过法律途径追偿。男方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在诉讼中提供证据证明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且自己已承担全部还款责任等事实,法院会依据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判决。男方获得生效判决后,可申请强制执行女方财产。如果在夫妻共同债务及追偿问题上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

2025-07-22 09:25: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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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共同债务需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即便女方跑了,债权人有权要求男方承担全部还款责任,这是基于夫妻对共同债务的连带责任。男方偿还后若认为女方应担责,可向女方追偿。
2.男方追偿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女方承担相应债务份额。
3.法院受理后会依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审理判决,男方要提供证据证明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且自己已承担全部还款责任。
4.男方拿到生效判决后,可申请强制执行女方财产实现追偿。建议男方及时收集保存好能证明债务性质及还款情况的证据,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07-22 08:39: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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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夫妻共同债务需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即使女方跑了,债权人有权要求男方承担全部还款责任,这是基于夫妻对共同债务的连带责任。
(2)男方承担全部还款责任后,若觉得女方应分担相应债务,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追偿。
(3)男方提起诉讼时,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同时,需提供证据证明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以及自己已承担全部还款责任等情况。
(4)法院会依据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判决,男方可凭生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女方财产来实现追偿。

提醒:
男方在收集证据时要注意合法性和关联性。不同案件情况有别,若遇复杂问题,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7-22 08:20:39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权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例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A与B系夫妻关系,A以自己的名字对外借钱给C,双方没有约定财产制,则一般也属于婚姻期间的共同债权,A、B可以共同主张债权。  2、夫妻共同债权有什么法律特征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夫妻共同债权一般具有三项法律特征:一是债权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结婚前或离婚后形成的债权均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二是债权须合法。以损害国家、集体或社会公共利益而形成的债权,不构成合法的夫妻共同债权;三是债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基础,以《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五种夫妻个人财产为基础的债权不构成夫妻共同债权,如一方向第三方出借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依法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四是债权债务关系由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对外缔结。  结合审判实践看,夫妻共同债权大致有这样几种表现形式:一是夫妻双方共同对外缔结;二是夫妻双方同意由一方对外缔结;三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不知情,事后知晓并默认;四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知情后明确表示反对的;五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时才知情的;六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后才知情的。  3、如何理解“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是夫妻共同财产  债权,用法律术语讲,是指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的民法上权利。简单举例来说,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就是别人欠夫妻的钱。这部分钱,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条第(5)项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处理权,擅自处分可以撤销或要求赔偿,离婚时依法予以分割。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权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例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A与B系夫妻关系,A以自己的名字对外借钱给C,双方没有约定财产制,则一般也属于婚姻期间的共同债权,A、B可以共同主张债权。  2、夫妻共同债权有什么法律特征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夫妻共同债权一般具有三项法律特征:一是债权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结婚前或离婚后形成的债权均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二是债权须合法。以损害国家、集体或社会公共利益而形成的债权,不构成合法的夫妻共同债权;三是债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基础,以《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五种夫妻个人财产为基础的债权不构成夫妻共同债权,如一方向第三方出借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依法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四是债权债务关系由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对外缔结。  结合审判实践看,夫妻共同债权大致有这样几种表现形式:一是夫妻双方共同对外缔结;二是夫妻双方同意由一方对外缔结;三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不知情,事后知晓并默认;四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知情后明确表示反对的;五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时才知情的;六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后才知情的。  3、如何理解“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是夫妻共同财产  债权,用法律术语讲,是指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的民法上权利。简单举例来说,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就是别人欠夫妻的钱。这部分钱,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条第(5)项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处理权,擅自处分可以撤销或要求赔偿,离婚时依法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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