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西法律咨询 > 太原法律咨询 > 太原行政处罚法律咨询 > 请问,属于行政处罚的项目是哪些呢!

请问,属于行政处罚的项目是哪些呢!

张* 山西-太原 行政处罚咨询 2018.03.23 12:40:35 22人阅读

我对行政处罚的规定,一直都不太了解,而我的老板又给了我这样一个问题,让我去出题,属于行政处罚的项目是哪些呢

其他人都在看:
太原律师 行政类律师 太原行政类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 责令停产停业 ;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 吊销执照 ;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018-03-23 12:44:35 回复
咨询我

你好,我找到的属于行政处罚的项目是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营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2018-03-23 12:41:35 回复
咨询我

你好,关于罚金是否属于行政处罚的问题,参考以下方面:刑罚典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所谓犯罪情节,是指犯罪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所存在和呈现出来的,决定其主观恶性大小和社会危害程度的主客观因素,包括犯罪的动机、目的、手段、时间、地点、违法所得数额、销售金额等等。刑法分则对于罚金数额的规定,则分为三种情况:一是无限额罚金制,即没有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完全由法官依据犯罪情节予以判处。二是普通罚金制,也称限额罚金制,即规定了相对确定的罚金数额,法官只能在数额幅度之内依据犯罪情节决定应当判处的数额。三是倍比罚金制,即以违法所得或犯罪涉及的数额为基数,然后以其一定的倍数或比例来确定罚金数额。根据刑法典第53条的规定,在我国,罚金有以下五种执行方式:
(
1)一次缴纳,即要求犯罪人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性缴纳完所判罚金的数额。
(
2)分期缴纳,即要求犯罪人在判决确定的期限以内分期缴纳所判罚金的方式。
(
3)强制缴纳,指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届满以后,犯罪人未缴纳或未全部缴纳的,由人民法院强制其缴纳的方法。
(
4)随时追缴,指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犯罪人,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其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随时予以追缴的方法。
(
5)减免缴纳,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使犯罪人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免除其缴纳数额的方法。

2020-12-02 02:28:21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律师解析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