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络提供赌博服务会涉嫌开设赌场罪。以营利为目的建赌博网站,或做代理接受投注,都算“开设赌场”。
2.一般情况,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还得交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也有罚金。
3.情节严重包括抽头渔利超3万、赌资累计超30万、参赌人数超120人等。为网络赌博提供服务构成犯罪的,按共犯处罚。
结论:
网络提供赌博服务涉嫌开设赌场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网络赌博提供相关服务构成犯罪按共犯处罚。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就属于“开设赌场”行为。一般情况下会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的刑罚,而当出现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3万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30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120人以上等情节严重情形时,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另外,若为网络赌博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服务构成犯罪的,会依照共犯来处罚。网络赌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也会让参与者遭受财产损失。如果对网络赌博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1.网络提供赌博服务性质恶劣,涉嫌开设赌场罪。以营利为目的,在网络建赌博网站或做代理接受投注都属此列。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司法实践中,抽头渔利累计达3万以上、赌资累计达30万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120人以上等情形属“情节严重”。为网络赌博提供接入、托管等服务构成犯罪的按共犯处罚。
3.解决措施与建议:监管部门要加强网络巡查,及时发现和打击网络赌博服务平台;加大对网络服务提供商的监管,要求其履行审查义务;加强法治宣传,提高公众对网络赌博危害和法律后果的认识。
法律分析:
(1)网络提供赌博服务是明确的违法犯罪行为,以营利为目的建立赌博网站或担任代理接受投注,会被认定为开设赌场罪。这是对网络赌博活动的严格法律规制,从源头打击非法赌博行为。
(2)该罪量刑分一般情形和情节严重两种。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抽头渔利累计达3万以上、赌资累计达30万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120人以上等,属于情节严重情形。
(3)为网络赌博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服务构成犯罪的,按共犯处罚,体现了法律对网络赌博产业链的全面打击。
提醒:
网络赌博危害极大,无论是开设赌场还是提供相关服务都属违法犯罪。若涉及类似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以获得准确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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