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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诉讼面临几年刑事责任

李* 重庆-南川区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25.07.07 07:40:19 418人阅读

虚假诉讼面临几年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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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虚假诉讼构成虚假诉讼罪,不同情形有不同处罚,具体需结合案件事实判断。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单位犯此罪,单位会被判处罚金,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会依照相应规定受罚。要是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虚假诉讼行为,还会从重处罚。虚假诉讼不仅破坏司法秩序,还可能严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每个案件情况不同,是否构成犯罪及量刑要依据具体案件事实来确定。如果您遇到类似法律问题或有相关疑惑,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07-07 11:42: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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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虚假诉讼构成虚假诉讼罪,刑法对其有明确惩处规定。以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此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上述规定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的,从重处罚。
2.解决措施和建议:司法机关应加强对民事诉讼案件的审查力度,提高甄别虚假诉讼的能力,一旦发现,依法严肃处理。公民要增强法律意识,不参与虚假诉讼行为。同时,建立健全虚假诉讼举报机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维护司法秩序和他人合法权益。

2025-07-07 11:23: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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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虚假诉讼罪是故意以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只要这种行为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就可能构成此罪。量刑分两档,一般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单位若犯虚假诉讼罪,采取双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3)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虚假诉讼行为,因其身份特殊,会从重处罚。不过是否构成犯罪和具体量刑要依据具体案件事实来判断。

提醒:
进行民事诉讼务必基于真实事实,不要为了个人利益捏造事实,否则可能触犯虚假诉讼罪。不同案件情况不同,若涉及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7-07 10:47: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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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个人而言,要杜绝以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避免因贪图不当利益而触犯虚假诉讼罪。
(二)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和法律教育,防止单位人员实施虚假诉讼行为,若出现此类情况,单位需承担相应罚金,相关责任人也会受处罚。
(三)司法工作人员要严格自律,不能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虚假诉讼,否则将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

2025-07-07 09:48: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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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虚假诉讼会构成虚假诉讼罪。若以编造的事实发起民事诉讼,影响司法秩序或严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还会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到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单位犯此罪,会对单位判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和其他责任人按上述规定处罚。
3.司法人员利用职权参与虚假诉讼,会从重处罚。是否犯罪及量刑要结合具体案情判断。

2025-07-07 07:59:50 回复

您好,关于股东虚假出资将面临什么法律后果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公司成立需要股东出资,要是股东不出资公司肯定是无法成立且正常运营。股东在出资的时候,其出资的数额必须是真实,不得有弄虚作假。但有些股东却会出现虚假出资的情况,那么股东虚假出资将面临什么法律后果?股东虚假出资将面临什么法律后果?对内责任对内责任是指虚假出资股东在公司内部应对其他股东及公司承担的责任。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1、对其他股东承担出资违约责任。股东的虚假出资行为违反了股东之间的出资协议。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或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是规范公司组织关系和活动方式的总规则,是公司存续和开展经营活动的基本依据,是公司行为的根本准则。公司章程由全体股东或发起人共同约定且签署,是全体股东之间的协议,其效力及于公司和所有股东。《公司法》第28条第1款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第2款规定:“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只要有股东虚假出资行为,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其他股东即可提起违约之诉,虚假出资的股东无论主观是否存在过错,均应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受到的经济损失,包括追缴出资、损害赔偿。2、对公司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行为一般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人身,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虚假出资行为实质上是对公司财产的占有和侵犯,构成对公司的消极侵权。从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上来分析:首先,股东明知设立公司要有投资而故意虚假出资;其次,因股东虚假出资,客观上造成了公司财产不正当的减少;第三,股东虚假出资行为已经违反了《公司法》关于股东应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具有违法性;第四,股东虚假出资行为与公司财产的减少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股东的虚假出资行为直接侵害了公司的法人财产权。因此,违法股东应当补交相应的出资及法定利息。因违法股东出资不到位的侵权行为还可能给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经济损失,也应当予以赔偿。对外责任对外责任是指虚假出资股东对公司外部所应承担的责任,最为常见的是对公司债权人的责任。《公司法》对于股东虚假出资对公司债权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律师认为,在公司存续期间,如果公司对外负有债务,无论是否应当否定公司的法人资格,虚假出资股东对公司债务所应承担的都是一种补充责任,即应当先以公司财产清偿其债务,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债权人可以直接请求虚假出资股东和其他股东承担清偿责任。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债权人的代位权,按照最高人民于1999年12月29日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1条的规定,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条件是:一、债权人对公司的债权合法;二、公司及其他股东怠于行使对股东虚假出资行为的追偿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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