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校时,学校要承担主要的监护职责,在此期间受伤,需要承担多少责任,还要看受伤的具体原因
2025-07-01 11:52:24 回复
学生在校骨折,学校是否负责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伤,学校若不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就要负责;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受伤,学校有过错才担责。解决方案是先和学校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收集学生受伤经过、学校过错等证据去法院起诉,要求学校承担相应责任。
2025-06-30 11:00:17 回复专业解答孩子在学校受伤,责任认定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要是学校已经尽到了教育和管理的责任,可能就不用承担全部责任。反过来,如果学校有疏忽,比如没及时消除设施的安全隐患,或者没给孩子足够的安全教育,那学校可能就得承担法律责任了。所以,这责任问题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专业解答17岁学生在校园致同学骨折,赔偿金额视实际损失和责任划分而定,包括医疗、护理、交通、营养、误工等费用及残疾赔偿金。建议双方及时与校方或保险公司沟通理赔,难以达成共识可寻求法律援助。赔偿金额需具体商榷或裁决,双方应冷静沟通达成公正合理方案。
专业解答学龄期小学生骨折意外伤害的补偿范围包括:1.医疗费用,依据医院凭证和费用单据;2.护理费用,护理人员有收入按误工费用计算,无收入按本地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3.残疾赔偿金,按当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二十年;4.残疾用具费用,根据医院和法医学意见,结合使用者年龄和工具使用年限计算;5.住院伙食补贴费,按当地国家机构普通职员出差伙食补贴标准计算。
专业解答学生在校体育课程骨折,校方是否担责,需综合考量多个因素:学生年龄和民事行为能力,校方是否履行教育和管理职责,以及事故中的过失程度。若因校方未尽职责或体育设施不安全导致事故,校方应承担相应责任。若事故由第三者造成,校方可能仅负次要责任。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
专业解答学生在校内受伤骨折,责任归属需综合考虑。若因学生疏忽或学校未尽管理职责导致,学校应承担侵权责任;若由校外人员引发,责任归第三方。学校已采取严格管理仍发生意外,应负补充责任。不属于以上情况者,由学生自行承担。需具体案情具体分析,确保责任判定公正合理。
律师解析 学生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是遭受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律师解析 看情况: 其一、如果是学生自己未注意安全,导致骨折,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其二、如果是学校以外的第三人导致学生受伤骨折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其三、不符合上述情况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律师解析 学生在校骨折学校的应当如何赔偿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 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要从学校是否已经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及保护义务等方面进行考量。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律师解析 学生在学校受伤,若校方未尽到监护义务的,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 所谓教育机构的责任,是指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因教育机构未尽到相应的教育管理职责,导致其遭受到人身损害或者致他人损害时,教育机构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当学生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发生伤害的,教育机构不应承担无过错的监护责任,只能对因为自己的过错而给未成年学生造成的伤害承担侵权责任。
律师解析 可起诉要求赔偿,民事赔偿项目包括: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方可在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同时请求进行人身损害伤残鉴定,赔偿额以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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