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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被拆迁人对拆迁评估不满意,在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可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需书面指出报告问题。此步骤能让评估机构重新审视评估结果,纠正可能存在的错误。
(2)若对复核结果有异议,自收到复核结果10日内,可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专家委员会会进行技术鉴定,保证评估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3)经过前面程序后,对拆迁补偿还有争议,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这为被征收人提供了法律救济途径。
提醒:
在申请复核评估和鉴定时,要注意时间限制。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差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06-24 15:57: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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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指出评估报告问题。
(二)若对复核结果有异议,自收到复核结果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由其进行技术鉴定。
(三)经过上述程序后对拆迁补偿仍有争议,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市、县级人民政府按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对补偿决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025-06-24 14:31: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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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对拆迁评估不满,可按以下途径解决:
一是在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书面指出问题,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二是若对复核结果有异议,收到结果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该委员会会进行技术鉴定。
三是经上述程序仍对补偿有争议,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政府按方案作补偿决定。对决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2025-06-24 13:29: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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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对拆迁评估不满意,可按申请复核评估、申请专家委员会鉴定、由政府作出补偿决定,不服补偿决定可复议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规定,当对拆迁评估不满意时,有明确的解决途径。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可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评估指出问题。若对复核结果还有异议,在收到复核结果10日内可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专家委员会会进行技术鉴定。若走完上述程序对补偿仍有争议,房屋征收部门会报请市、县级人民政府按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若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能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若大家在拆迁评估中遇到类似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具体的解决办法和应对策略。
2025-06-24 12:05: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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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拆迁评估不满意有多种解决途径。若对评估报告不满,可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申请复核评估、专家鉴定,若仍有争议,可由相关部门作出补偿决定,对补偿决定不服还能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申请复核评估: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指出报告问题。
2.申请专家鉴定:对复核结果有异议,自收到复核结果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由其进行技术鉴定。
3.作出补偿决定:经上述程序仍有争议,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市、县级人民政府按征收补偿方案作出决定。
4.行政复议或诉讼:对补偿决定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2025-06-24 11:33:2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