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福建法律咨询 > 福州法律咨询 > 福州土地承包法律咨询 > 政府租用农民土地合同,不知道要怎么写?

政府租用农民土地合同,不知道要怎么写?

冯** 福建-福州 土地承包咨询 2018.03.20 04:31:36 12331人阅读

我们家的土地现在面临着政府租用。政府现在要和我家签定租用合同。想要问一下政府租用农民土地合同是怎么样的?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福州律师 征地拆迁律师 福州征地拆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将自已的农用耕地 租赁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现就有关具体事宜签订此协议:
一 、租赁土地状况
租赁土地位于临颍县窝城乡 面积约为 亩(以 为准) 。四至界线为东至 ;西至 ;南 至 ;北至 。
二 、租赁土地用途
租赁土地将用于蔬菜、粮食、经济作物等常规种植和大棚种植。
三 、租赁土地期限
土地租赁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协议期满后,双方同意,即延续协议。
乙方有意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四 、租金及支付方法
每年当年租金共计人民币 元(¥ ) 。
土地租金按年交付,在每年到期前付清当年的租金。甲方不得中途违约。乙方如 果到一年后不交当年租金,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另有约定的除外。甲方向乙方收取约 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土地租金由乙方以现金形式向甲方支付,并由甲方签具收条交给乙方。
五 、在协议期间,乙方拥有该地的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经营策划。
六 、在协议期间,乙方可同他人联营或转租他人经营,但租赁期不超过协议期限。
七 、在协议期间,如果遇到土地被国家征用或集体规划使用,乙方享受协议期间的土 地费、地面附着物的赔偿费以及青苗补偿费等,协议即终止。
无正当理由中途终止协议的,由违约方赔偿有关损失。
八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上诉就是政府租用农民土地合同的回答,望采纳。

2018-03-20 04:33:36 回复

具体的补偿标准主要参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主要内容如下: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用租的方式搞建设用地,他们太聪明了,纯属自作聪明。r土地法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批准:r (一)基本农田;r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r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r1000亩的耕地改变用途,需要批准,不经过批准改变了,他们就触犯刑法构成犯罪了r第七十八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国家建设征用农村土地应当依法给予补偿,补偿标准应当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旦尝测妒爻德诧泉超沪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
25814人阅读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都有哪些规定呢,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宅基地有哪些规定,关于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有哪些,2024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是什么?以及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规定是什么呢,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土地转包
11427人阅读

中国实行的是家庭土地承包联产责任制,这样就会涉及到土地转包的情形,那么土地转包究竟是什么意思呢,那么土地转包是什么,土地转包许可相关规定有哪些,土地转包合同如何拟定呢,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土地出让年限
33143人阅读

土地出让年限到了怎么办,究竟什么是土地出让呢,今天小编就来为你介绍相关知识,那么土地出让年限规定是什么,别墅的土地出让年限是什么,以及土地出让年限到期怎么办,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来了解一下吧!

限房价竞地价
8384人阅读

今天小编就来为你介绍限房价竞地价的有关知识,比如限房价竞地价出让评估,以及限房价竞地价是指更多内容尽在律图百科栏目,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关于土地租赁合同
5313人阅读

土地租赁,在我们生活中十分常见,今天来介绍关于土地租赁合同的一些法律知识,以及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是的注意事项等内容,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征地拆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