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不服二审法院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0条,可以向山东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2】应该拿到德州法院判决书六个月内,向德州中院再审庭申请再审。【3】提交再审材料看山东高级法院网要求。
2018-04-07 21:31:01 回复专业解答若对省高院再审判决不满,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同级或上一级检察院申诉。上级检察院审查下级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本法第二百条或损害国家、社会利益的,应提请抗诉。
专业解答民事案件向省高院申请再审的流程是,向省高院递交再审申请书及相关的证据材料,省高院收到再审申请书以后的三个月内会进行审查,如果有证据证明原判决或原裁定是有可能被推翻的,省高院会作出再审裁定,再审期间原判决原裁定的执行并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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