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0年前有一笔1万元贷款我出门在外地工作,把钱给朋友让朋友还朋友没给我还信用社也丶没找我今天去办征信才知道没有还现在要还3万多我该怎么办
专业解答这时你就得拜托人民法院帮下忙,让他们执行为你追回欠款。在这个过程里头,你可能会需要拿出那些借款合同、转账记录啥的证据,来说明事情到底是咋回事儿以及他究竟欠了你多少钱。
专业解答亲们,如果您身边的朋友欠了您的钱却没能按照约定时间还给您,那您就得用到我们新中国颁布的《民法典》里的第六百七十五条。这条法律规定,您有权让您的朋友在一个合理的期限内把借走的钱还给您。要是您的朋友还是不肯还钱的话,那您就可以参考第六百七十六条,要求他们支付逾期利息给您。当然,如果您的朋友还是坚持不还钱,那您就可以去法院告他(她),让法官来判决他(她)归还借款并且支付逾期利息给您。
专业解答如果你的小伙伴欠你钱不还的话,你可以直接去法院告他,让他还你这笔钱。你手里得有起诉状什么的才能去告他,不过要是你不会写这个东西,那就别担心,你可以口头告诉法院你要告他,然后他们会帮你记录下来,并且告诉你的小伙伴这件事。如果法院最后判你赢了,但是你的小伙伴还是不肯还钱给你,那你就可以再去找法院,让他们来帮你执行这个判决,这样就能保证你能拿到属于自己的那份钱了。
专业解答假设你的好哥们儿欠了你一些钱但没完全还清,这时候你就可以去找个靠谱的人来帮帮忙,那就是去大马路旁边那座红色的房子——也就是人民法院,让他们替你弄一份催促他还钱的文件。当然,你要是觉得写这个东东有点头痛头大,也没关系,你可以先跟法院说一下,让他们给你做个简单的记录,然后再告诉你的那个朋友。如果法院最后判你赢了,但是你的朋友还是不肯还钱的话,你就可以找法院申请执行,让他们强制执行判决。
专业解答若您被告知朋友已拖欠债务数年且未支付相应款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合约约定及时间归还借款。若双方对开始偿还日期未作明确规定,或虽有规定但表述模糊,借款人可自由选择何时偿还。至于贷款人一方,有权采取适当方式提示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还款。为此,请您及时提醒您的朋友尽快履行还款责任。如若无法达成共识,您可以考虑提交至当地人民法院,请求法官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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