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预售证时认购书无效,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已付款项。法律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所订立的预售合同无效,认购书作为预约合同也不例外。
2.解决措施:
-购房者可先与开发商协商退款。友好沟通,尝试达成退款共识。
-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要提供认购书、付款凭证等证据,以此证明双方存在认购关系及付款事实。因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证售房存在过错,法院通常会支持购房者退还认购款项的诉求。
法律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所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认购书作为预约合同,在开发商无预售证时也不具法律效力。这是对购房者权益的一种保障,因为预售证是开发商合法售房的重要凭证。
(2)购房者发现开发商无预售证时,可先尝试与开发商协商退款。协商具有成本低、解决速度可能较快的优点。
(3)若协商不成,购房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购房者需提供认购书、付款凭证等证据,以此证明双方的认购关系以及付款事实。法院鉴于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证售房的过错,通常会支持购房者退还认购款项的诉求。
提醒:
购房者在购房前应主动查看开发商的预售证,避免陷入无预售证购房的风险。若遇到此类情况,及时收集证据维护自身权益,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当遇到开发商无预售证签订认购书的情况,购房者首先尝试与开发商友好协商退款,明确指出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证,认购书无效,要求退还已付款项。
(二)若协商无果,购房者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认购书、付款凭证等,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在诉讼过程中,要积极配合法院,如实陈述事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1.开发商无预售证,认购书无效,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已付款。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就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按规定是无效的,认购书也不例外。
2.购房者可先和开发商协商退款。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
3.诉讼时,购房者要提供认购书、付款凭证等证据,证明认购关系和付款事实。法院会支持退款诉求,毕竟开发商无证售房有过错。
专业解答预售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有强制约束力;认购书只是预约,没有强制法律约束。预售合同是房屋买卖的正式协议,认购书只是表达购房意愿。两者在法律地位、根本性质和核心目的上有明显区别。我们要依法行事,明确区分,保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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