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非法集资中,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按行为人所吸收资金全额计算,集资参与人收回本金或获回报后重复投资数额虽不扣除,但可作量刑情节。例如一些常见的非法集资活动,不管参与人是否拿回部分资金又再次投入,统计数额时仍以最初吸收的全额为准。
(2)构成集资诈骗罪时,按行为人实际骗取金额计算数额,案发前已归还的要扣除。为实施集资诈骗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折抵本金外,计入诈骗数额。如有的集资诈骗行为,在案发前归还了部分资金,在认定诈骗数额时就要将这部分扣除。
(3)司法实践中,具体数额认定要结合案件证据等综合判断,以准确界定定罪量刑相关金额。
提醒:非法集资和集资诈骗法律认定复杂,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结论:非法集资定罪量刑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按吸收资金全额算,重复投资数额不扣除可作量刑情节;集资诈骗罪按实际骗取金额算,案发前归还数额扣除,支付利息部分情况计入诈骗数额,具体认定结合案件证据。
法律解析: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非法集资的定罪量刑里,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所吸收资金全额来确定数额,重复投资不扣除但影响量刑,这是为了全面考量犯罪行为的规模。而集资诈骗罪着重于实际骗取金额,扣除案发前归还数额,合理区分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支付利息的处理也根据本金归还情况明确规则。不过,司法实践复杂,具体数额认定要结合案件证据等综合判断。若对非法集资定罪量刑数额认定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1.非法集资定罪量刑时,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按行为人吸收资金全额算,集资参与人收回本金或获回报后重复投资数额不扣除,但可作量刑情节考虑;集资诈骗罪按行为人实际骗取金额认定,案发前已归还数额扣除,为实施集资诈骗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折抵本金外,计入诈骗数额。
2.解决措施和建议:司法人员应严格依据法律规定进行数额认定,避免出现认定偏差。注重收集和审查案件证据,结合全案情况综合判断,确保定罪量刑金额准确界定。加强对相关法律规定的学习和培训,提升司法人员业务水平,保障司法公正。
(一)对于非法集资中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认定,以吸收资金全额算,重复投资数额不扣除但可作量刑情节。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收集完整资金往来记录,准确统计吸收资金总额。
(二)构成集资诈骗罪时,按实际骗取金额认定数额,案发前归还数额扣除,支付利息除特定情况计入诈骗数额。要详细审查资金流向和归还情况。
(三)司法实践结合案件证据综合判断数额。全面收集书证、证人证言等各类证据,确保数额认定准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
专业解答在实际的生活中,我们的工作、学习过程中都可能会遇到很多的法律问题,因此就需要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了。如果您现在正在面临着非法吸存利息要扣除吗的法律问题,需要通过法律的武器来帮助您的话,可以了解本篇文章中的法律知识来解决。
专业解答视情况而定。如果行为人在收到投资人本金的同时即已经将利息事先予以扣除的,甚至在收到本金之前即已经预先支付了利息的,则利息应当从犯罪数额中扣除。如果行为人先收取本金,在经过一段时间后才按照约定支付利息,则在这种情况下,支付的利息不应当从犯罪数额中扣除。
专业解答集资诈骗不会扣除利息1、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2、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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