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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资不抵债破产,先清偿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前者如破产诉讼费用,后者如为债权人管理财产的债务。
2.接着支付职工工资、医疗补助等费用,还有应划入职工账户的社保费和法定补偿金。
3.然后缴纳破产人欠缴的其他社保费与税款。
4.最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同顺序债权按比例清偿,财产不足时也按比例分配。
2025-06-04 08:00: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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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资不抵债破产时,债务清偿有明确顺序且需按规则进行。清偿顺序依次为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职工权益相关费用、除职工权益外的社保费用和税款、普通破产债权。同一顺序债权按比例清偿,财产不足时也按比例分配。
为合理处理破产债务清偿,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企业应在日常经营中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提前防范资不抵债情况发生。二是进入破产程序后,管理人要严格按照法定顺序进行债务清偿,保障各债权人公平受偿。三是加强对破产过程的监督,避免出现违规操作损害债权人利益。
2025-06-04 07:27: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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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公司资不抵债破产后,债务清偿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职工相关费用及补偿金、欠缴社保费和税款、普通破产债权的顺序进行,同一顺序按比例清偿,财产不足时也按比例分配。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公司破产后的债务清偿有明确的法定顺序。将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放在首位,是因为它们是为了破产程序顺利进行以及为全体债权人利益而产生的。职工的权益关系到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保障,所以排在第二。社保费用和税款涉及到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位列第三。普通破产债权则排在最后。同一顺序的债权按照比例清偿,能确保公平对待所有债权人。当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全部债权时,按比例分配也体现了公平原则。如果对公司破产债务清偿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6-04 05:52: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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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公司资不抵债破产时,债务清偿有严格顺序。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排在首位,这保障了破产程序顺利进行,如诉讼费用用于解决破产相关法律问题,为债权人利益管理财产产生的债务确保财产合理处置。
(2)职工权益在第二顺位得到保障,包括工资、医疗等费用及补偿金,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的重视。
(3)破产人欠缴的其他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排在第三,这维护了社会保障体系和国家财政收入。
(4)普通破产债权处于最后,同一顺序债权按比例清偿,当财产不足时也按比例分配,保证了公平性。
提醒:债权人应密切关注破产程序进展,了解自身债权所属顺序。不同情况可能影响清偿结果,建议咨询以获取具体分析。
2025-06-04 05:03: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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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各债务类别及对应优先顺序,在公司资不抵债进入破产程序后,先保障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清偿,例如及时支付破产案件诉讼费用等。
(二)确保职工权益优先受偿,包括工资、医疗补助等费用以及规定的补偿金,将所欠的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落实到位。
(三)接着处理破产人欠缴的除职工社保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
(四)最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同一顺序债权按比例清偿,若财产不足则按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2025-06-04 04:33:5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