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串通投标罪追诉期限起算点分两种情况,一次性犯罪行为从完成之日起算,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终了之日起算;若追诉期内犯新罪,前罪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重新计算。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于串通投标罪追诉期限的起算点,有明确的划分。若犯罪行为是一次性的,就以犯罪行为完成的当天作为追诉期限的起始。像特定项目里招标人与投标人完成所有串通投标行为的日期就是起算点。而当犯罪行为存在连续或继续状态时,要从犯罪行为结束那天开始算,比如多个项目持续串通投标,最后一个项目串通投标行为结束日就是起算点。并且在追诉期限内又犯新罪,前罪追诉期限会重新计算。如果对串通投标罪追诉期限等相关法律问题还有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
1.一次性串通投标犯罪:追诉期限从犯罪行为完成日起算。像招标人与投标人在单个项目完成所有串通投标行为,当天就是起算点。
2.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串通投标犯罪:从犯罪行为终了日起算。例如在多个项目持续串通投标,最后项目串通行为结束日为起算点。
3.追诉期内犯新罪:前罪追诉期限从犯后罪日起重新计算。
1.串通投标罪追诉期限起算点有两种情况。一次性串通投标犯罪行为,追诉期限从犯罪行为完成之日起算,如招标人与投标人完成某特定项目的串通投标所有行为,该日就是起算点。
2.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串通投标犯罪行为,追诉期限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算。比如招标人与投标人在多个项目持续串通投标,最后一个项目的串通投标行为结束日为起算点。
3.在追诉期限内犯罪人又犯新罪,前罪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重新计算。为避免法律风险,相关主体应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不参与串通投标行为。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此类违法犯罪行为。
(一)一次性串通投标犯罪行为,追诉期限从犯罪行为完成之日起算,像招标人与投标人完成某特定项目的所有串通投标行为,当天就是起算点。
(二)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串通投标犯罪行为,追诉期限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算,例如在多个项目持续串通投标,最后一个项目串通投标行为结束之日为起算点。
(三)在追诉期限内犯罪人又犯新罪,前罪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法律分析:
(1)串通投标罪追诉期限起算点有两种情况。一次性的串通投标犯罪行为,追诉期限从犯罪行为完成之日起算。如招标人与投标人完成某特定项目的串通投标所有行为,该日就是起算点。这是因为一次性行为结束后,犯罪状态已固定,此时开始计算追诉期限合理。
(2)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串通投标犯罪行为,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算。比如招标人与投标人在多个项目持续串通投标,最后一个项目的串通投标行为结束日为起算点。这样规定能全面涵盖持续犯罪的时间范围。
(3)在追诉期限内犯罪人又犯新罪,前罪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重新计算。这体现了对犯罪行为的持续打击,避免犯罪人通过不断犯新罪逃避前罪的追诉。
提醒:
了解串通投标罪追诉期限起算点很重要,遇到此类案件因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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