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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盗窃一人称没偷到算既遂吗

何** 辽宁-朝阳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5.05.30 23:35:22 452人阅读

二人盗窃一人称没偷到算既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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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望风者等未直接获取财物的共犯,应正确认识共同盗窃犯罪中“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原则,不能仅以自己未实际取得财物就认为不构成既遂。
(二)若此类共犯辩解没偷到,司法机关会结合全案证据来判断,如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所以要如实陈述情况。
(三)对于被害人等相关方,要尽可能保留和提供能证明财物被盗窃及存在共同犯罪行为的证据,像监控、现场痕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此条法律表明共同犯罪中各行为人需对共同故意实施的犯罪行为负责,符合“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原则。

2025-05-31 06:18: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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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共同盗窃犯罪里,即便有人称没偷到也可能构成既遂。共同盗窃中遵循“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原则,只要其中一人盗窃使财物脱离原所有人或占有人控制达到既遂,其他共犯也认定为既遂,不以个人是否实际取得财物为标准。

为避免错误认定,相关人员可采取以下措施:
1.司法人员在判断时应结合全案证据,如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准确判断是否存在共同盗窃行为及财物是否脱离原控制。
2.对于辩解没偷到的行为人,不能仅凭其陈述认定,要全面审查证据链,确保认定结果公正合理。
3.加强法治宣传,让公众了解共同盗窃犯罪既遂的认定规则,减少误解和违法行为。

2025-05-31 05:23: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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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二人盗窃,一人称没偷到也可能构成盗窃既遂。
法律解析:在共同盗窃犯罪里,实行“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原则。只要共同犯罪中有人的盗窃行为让财物脱离了原所有人或占有人的控制,达到既遂状态,其他共犯哪怕没实际取得财物,也会被认定为既遂。比如一人望风,另一人入室偷到财物,望风者即便没直接偷到东西,同样构成既遂。若有人辩解没偷到,要结合全案证据判断,像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能证明存在共同盗窃行为且财物已脱离原控制,不影响既遂认定。如果遇到此类法律问题,涉及复杂的证据判断和法律适用,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得到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05-31 04:33: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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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共同盗窃犯罪里,“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原则是关键。只要其中一名行为人实施的盗窃行为让财物脱离了原所有人或占有人的控制,处于既遂状态,其他参与盗窃的共犯即便自己未实际取得财物,也会被认定为犯罪既遂。
(2)像一人负责望风,另一人入室成功偷到财物的情况,望风者虽未直接接触财物,同样构成盗窃既遂。这是因为他们基于共同故意实施了盗窃行为,望风者的行为为实际盗窃者提供了协助,是共同犯罪的一部分。
(3)若参与盗窃的人辩解自己没偷到财物,司法机关会结合全案证据进行判断。如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证据能证实存在共同盗窃行为且财物已脱离原控制,其辩解不会影响既遂的认定。

提醒:
共同盗窃中,不要以为自己没拿到财物就不构成犯罪既遂。一旦参与共同盗窃,就可能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建议遇到此类复杂法律问题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2025-05-31 02:38: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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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人共同盗窃,即便有人称没偷到东西,也可能构成犯罪既遂。在共同盗窃里,遵循“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原则。
2.只要有一人的盗窃行为让财物脱离原主控制,达到既遂状态,其他共犯也算既遂,不看个人是否实际拿到财物。比如望风者,即便没直接偷到,也算既遂。
3.若有人辩解没偷到,要结合全案证据判断。监控、证人证言等能证明共同盗窃且财物脱离控制的,不影响既遂认定。

2025-05-31 00:48:11 回复

准确认定盗窃的既遂与未遂,主要应把握以下几点:(一)应考虑被害人对财物的控制权范围:考虑被害人对财物的控制权范围是从空间范围上划定一个界线,将财物窃离物主的控制范围的,应为既遂,否则为未遂。1、如盗窃工厂的财物,工厂的权利范围就是整个厂区,即厂区院墙以内;如系入户盗窃,户主是住单元房的,其权利范围就是房门以内,将财物带出房门既构成既遂。农村住户一般有院墙和大门,户主的权利范围是院墙和大门以内。2、如果是在商店内盗窃,应分清是柜台销售型还是超市。柜台销售的物主对财物的控制范围以柜台为限;如是超市,顾客可以在允许的范围内随便拿取商品,但这个区域都有一个警戒线(一般以收银口为界),如果已将商品带出警戒线(无须出商店门口),就可认为行为人已经控制了所窃取的财物;如果是在商店非营业时间盗窃,商店不是大门紧闭就是有人看管,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只有把财物带出商店,才能认定超出了商店控制权范围。3、如果是在公共场合扒窃,物主对财物的控制权范围就是衣兜或随身携带的包、袋,行为人只要将财物窃出物主的衣兜、包、袋,就认为超出了物主的控制范围。4、如果是盗窃运输中的货物,一般认为只要货物脱离了运输工具。如将运输中的货物从汽车上扔下或从货运列车上扔下,即可认为超出了物主的控制范围而被行为人控制;在停留的运输工具内盗窃,如有人在现场监视、警戒的,盗出了监视、警戒范围,才能认为行为人已实际控制了财物。停放的运输工具且无人监视、警戒的,仍以窃离运输工具为既遂。5、如果是盗窃无人看管的室外物,只要是对财物进行了转移的(一般认为不受转移距离的影响),就可认为行为人对财物已经控制,即为既遂。(二)应考虑被盗财物的特征:主要包括财物的性质、形状、重量、体积等。1、盗窃有价证券。有价证券一般可分为两种,第一种是不记名不挂失的,如国库券、无记名股票等,其特点是义务人只对证券持有人负责给付义务,也就是“认券不认人”。这种证券其性质接近于货币,窃取了证券,也就意味着非法占有了证券上所记载数额的财产。因此,此种证券盗窃到手即为既遂。第二种有价证券是记名可挂失的,如银行存单、汇款单、汇票、本票、支票等,其特点是义务人根据证券向证券的合法持有人负责给付义务,即“认券又认人”。行为人盗窃到此种证券后,并不意味着已经对证券所记载财产的完全控制,行为人还需假冒权利人的身份去支取财物,在领取时被发觉或冒领之前该证券已挂失或冒领之前被抓获等情况,均构成未遂。只有在行为人窃取该证券后又顺利地支取了证券中记载的财物,才构成既遂。2、以工人盗窃本厂财物为例。如系盗窃体积小,重量轻的财物(如可以装入口袋),在车间盗窃的,带出车间即为既遂,在仓库盗窃的带出仓库为既遂。因为一般情况下,工厂的门卫是不能对工人搜身的,除非是保卫人员已经发现了行为人的盗窃行为,否则是必然可以顺利带出工厂的,故可认为行为人出了车间、仓库即获得了对财物的实际控制。如果是盗窃体积大的财物,出厂区时一般会受到门卫的盘查和阻拦,只有出了厂区大门或扔出院墙才构成既遂。3、有些工厂性质特殊,工人出厂要经严格检查甚至搜身,此种情况下,即使行为人将体积很小的财物藏在身上,在出厂区大门之前,仍不能认为已对所窃财物取得了实际控制。只有带出了厂区才构成既遂。

您好,针对您的商场偷钻戒被抓,构成盗窃既遂吗?问题解答如下,《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264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解释》“数额较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千元至3千元以上。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所谓“数额特别巨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我们主张失控加控制说,即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或者行为人已经控制了所盗财物时,都是既遂。小赵拿走钻戒,虽未逃离商场,但商场售货员已经对钻戒失去了控制,构成盗窃罪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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