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书证证明资金存在及数额,包括银行账户交易记录、现金存款凭证、资产购置合同等,以此明确资金具体情况。
(二)获取调查机关调查材料,如询问相关人员笔录、调查取证材料等,证明资金来源合法性存疑,无法查明合法来源。
(三)通过证据排除资金合法来源可能性,如证明不存在合法收入途径、接受赠与、继承等可能情况。
(四)留意嫌疑人对资金来源说明,若前后矛盾、不合常理,可作为辅助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法庭认定资金来源不明需构建完整证据链。要从多方面证明资金存在及数额、来源合法性存疑、排除合法来源可能。
具体措施如下:
1.证明资金存在及数额,可凭借银行账户交易记录、现金存款凭证、资产购置合同等书证,准确呈现资金的具体情况。
2.证明资金来源合法性存疑,需依靠调查机关的调查材料,如询问相关人员笔录、调查取证的材料等,证实经调查无法明确资金合法来源。
3.排除资金合法来源的可能性,通过证据表明不存在合法收入途径、接受赠与、继承等可能情况。
4.嫌疑人对资金来源说明前后矛盾、不合常理,可作为辅助证据,增强证据链的完整性。
结论:
法庭认定资金来源不明,需相关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包含证明资金存在及数额、资金来源合法性存疑、排除合法来源可能性等方面,嫌疑人对资金来源说明异常也可作辅助证据。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要认定资金来源不明,证据链需完整。首先要证明资金的存在及数额,银行账户交易记录、现金存款凭证、资产购置合同等书证能起到证实作用。其次,需证明资金来源合法性存疑,调查机关的调查材料,像询问相关人员笔录、调查取证材料等,可证明经调查无法查明资金合法来源。再者,要排除资金有合法来源的可能性,通过证据排除合法收入、接受赠与、继承等途径。同时,嫌疑人对资金来源说明前后矛盾、不合常理,也能辅助认定。在司法实践中,认定资金来源不明需严谨的证据支撑。如果大家在生活中遇到涉及资金来源认定等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法律分析:
(1)法庭认定资金来源不明需构建完整证据链。首先要证实资金存在及数额,利用银行账户交易记录、现金存款凭证、资产购置合同等书证能准确呈现资金具体情况,让资金“现身”并明确金额。
(2)需证明资金来源合法性存疑,调查机关的调查材料,像询问相关人员笔录、调查取证的材料等,可表明经调查无法查明资金合法来源,为认定资金来源不明提供关键依据。
(3)排除资金合法来源可能性至关重要,通过证据排除合法收入途径、接受赠与、继承等可能,使资金来源的非法性更凸显。另外,嫌疑人对资金来源说明前后矛盾、不合常理,也可作为辅助证据。
提醒:若涉及资金来源不明相关问题,证据的收集和呈现至关重要,不同案情对应不同解决方案,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