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查起诉阶段
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可收集合同、票据、转账记录等能证明实际金额的证据,书面提出金额认定有误的理由及依据,要求检察院重新核实。
2.审判阶段
庭审中,被告人一方可通过举证、质证质疑反驳,还能申请证人说明金额问题。
3.一审判决后
若仍认为有误,可在法定期限上诉,明确指出错误,提交新证据或进一步说明旧证据,让二审法院重新审查认定。
结论:
若检察院认定金额与实际不符,在审查起诉阶段可收集证据向检察院提书面意见要求重新核实;审判阶段可在庭审举证质证,申请证人出庭说明;一审判决后认为有误可在法定期限内上诉,明确错误并提交证据争取二审重新审查。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为自己进行辩护。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收集合同、票据、转账记录等证据,向检察院提书面意见,是行使辩护权,能促使检察院全面准确核实金额。审判阶段,被告人一方在庭审举证质证、申请证人出庭,可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让法庭了解真实情况。一审判决后上诉,也是法律赋予的权利,能让上一级法院对有争议的金额重新审查认定。若遇到检察院认定金额与实际不符的情况,可参考上述措施应对。若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法律分析:
(1)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可积极收集证明实际金额的证据,像合同、票据、转账记录等,并以书面意见形式向检察院阐述金额认定有误的理由与依据,促使检察院重新核实。这有助于在案件前期就纠正可能存在的金额认定偏差。
(2)进入审判阶段,被告人一方能在庭审的举证、质证环节,对检察院认定的金额提出质疑与反驳,还可申请证人出庭对金额问题说明。通过庭审的程序保障,充分表达自身观点。
(3)若一审判决后仍觉得金额认定有误,可在法定期限内上诉,在上诉状中指出错误,提交新证据或进一步说明原有证据,让二审法院重新审查认定。
提醒:
收集证据要确保真实合法有效,上诉需严格遵守法定期限,不同案情应对措施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当检察院认定金额与实际不符时,可分阶段采取措施维护权益。
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应积极收集合同、票据、转账记录等能证明实际金额的证据,以书面形式向检察院提出意见,详细说明金额认定有误的理由和依据,促使检察院重新核实。
到审判阶段,被告人一方在庭审的举证、质证环节对检察院认定金额质疑反驳,申请证人出庭说明金额问题。
若一审判决后仍认为金额认定有误,可在法定期限内上诉,在上诉状中明确指出错误之处,提交新证据或对原有证据进一步说明,让二审法院重新审查认定。
(一)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收集合同、票据、转账记录等能证明实际金额的证据,向检察院提交书面意见,说明金额认定有误的理由与依据,要求重新核实。
(二)审判阶段:被告人一方在庭审举证、质证环节对检察院认定的金额提出质疑和反驳,申请证人出庭说明金额问题。
(三)一审判决后:若仍觉得金额认定有误,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在上诉状里明确金额认定错误之处,提交新证据或进一步说明原有证据,促使二审法院重新审查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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