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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单位应建立专门的用工和社保管理台账,记录员工入职时间,在员工入职之日起三十日内,安排专人负责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及缴费事宜。
(二)对于新成立的用人单位,设立社保办理倒计时提醒机制,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主动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三)定期对社保办理情况进行内部审查,确保不出现漏办、延办情况。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2025-05-25 06:21: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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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需严格依照规定为职工及时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并缴费。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要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缴费后工伤保险关系生效;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参保登记。
2.若用人单位未及时参保,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要按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即使之后补缴工伤保险费和滞纳金,新发生的费用也需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
3.为保障职工工伤权益和自身合法合规经营,用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参保时间规定。
-建立完善的员工入职登记与社保办理流程,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为职工办理参保。
-定期自查参保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未参保问题。
-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合规意识。
2025-05-25 04:44: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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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用人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并缴费,未及时参保需承担相应费用。
法律解析:
依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要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并缴费,缴费后工伤保险关系生效;新成立的用人单位要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参保登记。若用人单位未及时参保,职工发生工伤,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用人单位补缴费用和滞纳金后,新发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这体现了法律对职工工伤权益的保障,也要求用人单位严格遵守规定。若用人单位在工伤保险参保方面有疑问,或职工遇到工伤相关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2025-05-25 03:38: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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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用人单位有明确的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和缴费时间要求,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要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缴费后工伤保险关系生效;新成立的用人单位要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参保登记。
(2)若用人单位未及时参保,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需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3)用人单位补缴应缴的工伤保险费和滞纳金后,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提醒:
用人单位务必严格遵守参保登记和缴费时间规定,避免因未及时参保带来高额费用风险;职工若遇单位未参保情况,应及时维护自身权益,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5-25 03:32: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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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需在用工30日内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并缴费,缴费后工伤保险关系生效;新成立的单位要在成立30日内办理参保登记。
2.若未及时参保,职工工伤时,单位按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支付费用。补缴保险费和滞纳金后,新费用由基金和单位按规定支付。
3.单位应严格按规定时间参保,保障职工工伤权益,确保自身合法经营。
2025-05-25 02:21:1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