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北法律咨询 > 衡水法律咨询 > 衡水家庭暴力法律咨询 > 想了解,夫妻一方在婚内以配偶名义借款并签名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想了解,夫妻一方在婚内以配偶名义借款并签名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pub****782 河北-衡水 家庭暴力咨询 2025.05.25 02:48:26 470人阅读

想了解,夫妻一方在婚内以配偶名义借款并签名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其他人都在看:
衡水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衡水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3102781267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河北-衡水 咨询解答:239条

要看证据,如果夫妻一方主张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要有证据证明签字不是本人签的,借款收取也不是本人收的,事后也没有对该借款追认,借款也没有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支,那么就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2025-05-25 17:44:24 回复
咨询我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河北-衡水 咨询解答:253条

你好,配偶知道吗?如果不知道,没有追认,没有用于共同生活,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025-05-25 09:28:06 回复
咨询我
15775866888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四川-南充 咨询解答:48738条

这个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主要看以下几点:首先,要看借款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比如借款用于支付子女教育费用、家庭医疗支出或共同经营生意等,这种情况下即使只有一方签字,通常也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其次,要看配偶是否事后追认。如果借款发生后,另一方明确表示愿意共同偿还,或者通过实际行为(如部分还款)表示认可,那么也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但如果借款明显用于个人挥霍或赌博等非法用途,且另一方不知情也未受益,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不会认定为共同债务。建议您可以先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借款用途的证明、银行流水、聊天记录等。如果确实不属于共同债务,可以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向法院主张。如果金额较大或情况复杂,建议当面咨询律师详细分析。

2025-05-25 02:52:34 回复
咨询我
1555555552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508722条

夫妻一方在婚内以配偶名义借款是否构成共同债务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若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或另一方事后追认,通常视为共同债务。债权人需举证证明借款用于家庭共同开支,例如提供转账记录、消费凭证等。若配偶不知情且未受益,可主张未用于共同生活,需提交收入证明、分居协议等反驳证据。建议双方注意保留资金流向证据,若存在争议可通过诉讼解决,法院将综合审查借款用途、签字真实性、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判定。

2025-05-25 02:50:03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案例简介:夫妻一方以配偶名义借款周某与林某甲系夫妻关系。周某于2009年自林某乙处借款三万元,并出具借条。次年6月,林某甲出具签名为周某的借条向林某乙借款一万五千元。此后,周某向林某乙还款二万元,林某乙出具收条。同年10月,林某甲又出具一份签名为周某的借条向林某乙借款一万五千元。前述两项借款均发生在周某与林某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林某乙多次向周某索要欠款无果。林某乙以周某至今未偿还其借款,其在借钱时,双方口头约定利息按八厘计算,且多次向周某催讨欠款,周某故意推托拒不偿还,因周某与林某甲系夫妻关系,周某的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为由,提讼,请求判令周某与林某甲共同返还借款四万元及利息。判决:夫妻一方以配偶名义借款构成表见代理经审理认为,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原告林某乙提供的日期为2009年12月1日的借条系由被告周某签写并加盖手印,内容、形式均合法,为有效债权凭证。被告周某欠原告林某乙借款30000元的事实双方没有争议,应予认定。原告林某乙提供的日期分别为2010年6月8日和2010年10月20日的借条,系由被告林某甲书写,并代为签署被告周某的名字,此两份借条的法律效力为本案争议之焦点。从笔迹鉴定结论来看,被告林某甲参与被告周某与原告之间借款活动的事实应予认定。本案讼争的借款发生在被告周某、林某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被告周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向原告林某乙所借款项,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被告林某甲应与被告周某承担共同偿还责任。律师说法:夫妻一方以配偶名义借款,效力如何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表见代理是指当事人未经被代理人授权而实施代理行为,并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具有代理权。在当事人构成表见代理时,为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利益,该代理行为有效,被代理人应承担表见代理的行为后果。夫妻之间亦存在表见代理的情形,当夫或妻一方未经配偶同意的情况下,实施一定行为,足以令善意第三人认为其作出的行为是基于夫妻双方一致意思表示的,则构成表见代理,代理行为有效。在本案中,对于被告周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向原告林某乙所借款项,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被告林某甲应与被告周某承担共同偿还责任。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 夫妻一方在婚内以配偶名义借款并签名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专业解答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夫妻一方在婚内以配偶名义借款并签名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问题带来帮助。

    2024.02.19 1305阅读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