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起诉离婚争取抚养权时,母亲绝育是一个法定的有利因素。依据法律规定,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做了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可优先考虑由其抚养。
(2)然而,抚养权的最终归属并非仅取决于绝育这一因素。法院会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出发,综合考量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多方面情况。像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与子女感情亲疏、有无不良嗜好等都会纳入考量范围。
(3)即便母亲绝育,如果存在严重疾病、经济困难无法保障孩子生活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抚养权也可能不会判给母亲。并且,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
提醒:
在争取抚养权时,除考虑绝育因素外,要积极证明自身抚养能力和条件。不同家庭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一)母亲绝育在起诉离婚争取抚养权时是有利因素,但需准备相关绝育证明材料向法院出示。
(二)除绝育情况外,母亲要积极展示自身抚养能力和条件,如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良好的居住环境、无不良嗜好的证明等。
(三)若子女已满八周岁,要与子女多沟通,让其表达真实意愿并形成书面材料提交给法院。
(四)如果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例如有严重疾病、不良嗜好等,收集相关证据提交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1.起诉离婚争取抚养权时,母亲绝育是有利因素,但并非唯一决定因素。法律规定,已满两周岁子女,父母争养,已绝育一方可优先考虑。
2.法院会综合判定,从利于孩子原则出发,考量双方抚养能力、条件,如经济、环境、感情及有无不良嗜好等。
3.若母亲绝育但有严重疾病、经济困难等不利孩子成长情况,抚养权可能不判给她。已满八周岁子女,法院尊重其意愿。
结论:
起诉离婚时母亲绝育是争取抚养权的有利因素,但抚养权归属需综合判定。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可优先考虑。不过,法院判定抚养权归属会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综合考量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如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与子女的感情亲疏、有无不良嗜好等。若母亲绝育,但存在严重疾病、经济困难无法保障孩子生活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抚养权也可能不判给母亲。另外,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
如果在离婚争取抚养权方面存在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准确详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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