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到期换领需要本人去办理,申请人须亲自申办并接受面谈。
一、办理条件:
(
1)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
2)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
3)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
二、办理材料:(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并且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
4)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
5)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
6)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交原普通《护照》及复印件。
普通办理 折合人民币一人200~300 加急办理 折合人民币500左右 各国都使用当地货币进行付款 外国人办理中国工作签证需提供以下材料前往中国驻所在国大使馆申办:
1、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2、签证申请表及照片:1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及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的近期正面免冠浅色背景彩色护照照片。
3、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者):如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需提供在所在国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 如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果新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5、以下材料之一: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发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工作期限不超过90日的,还需提供《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且申请人须在《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上注明的起始日期前申请签证,工作时间不能超过《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所注期限;
(2)外国专家局签发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或《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
一年多次每次30天停留 半年多次每次30天停留 一个月单次30天停留 办理时间:5-10个工作日 所需资料: 一.护照首页扫描 二.之前来华记录扫描, 三.另外有个别国家需要提供:外方营业执照 四.申请签证时的所在国必须和申请人国籍一致,如要求在国籍以外的国家申请签证,请在申请邀请函时提供该国的居住证。
5.部分提供国外公司在职证明;国内公司的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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