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避免赠送购物卡被认定为贿赂,赠送者应确保没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不涉及请托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事项。
(二)若基于人情往来赠送购物卡,要考虑当地习俗、双方关系、往来频次及金额等因素,做到合情合理,且无请托事项。
(三)国家工作人员在接受购物卡时,需谨慎判断对方是否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意图,避免构成受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1.赠送1万购物卡是否算贿赂要看情况。若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送卡,送卡者属行贿,收卡者构成受贿。不正当利益就是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利益,或要求对方违规提供便利。
2.若基于正常人情往来送卡,没请托事项、没谋取不正当利益,一般不算贿赂。不过,司法判定人情往来要结合当地习俗、双方关系、往来频次和金额等。
3.所以,判定送卡是否为贿赂,关键看有无谋取不正当利益和请托事项。
结论:
赠送1万购物卡是否算贿赂要依据具体情况判断,有谋取不正当利益和请托事项算贿赂,基于正常人情往来且无相关情况通常不算。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价值1万的购物卡,属于行贿行为,国家工作人员接受则构成受贿。这里的不正当利益包括谋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利益,或要求对方违反上述规定提供帮助或方便条件。而若赠送购物卡是基于正常人情往来,没有请托事项、未谋取不正当利益,通常不算贿赂。不过在司法实践中,人情往来需要结合当地习俗、双方关系、往来频次及金额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定。所以,赠送购物卡是否构成贿赂,核心在于有无谋取不正当利益及请托事项。如果对相关法律问题仍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赠送1万购物卡是否算贿赂关键在于有无谋取不正当利益及请托事项。若赠送者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价值1万的购物卡,这属于行贿行为,国家工作人员接受则构成受贿。不正当利益涵盖谋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利益,或要求对方违反规定提供帮助或方便条件。
若赠送购物卡是基于正常人情往来,且无请托事项、未谋取不正当利益,通常不算贿赂。不过在司法实践中,人情往来需结合当地习俗、双方关系、往来频次及金额等因素综合判定。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个人在赠送礼品时应确保没有不正当请托,避免触碰法律红线。
2.国家工作人员要严格自律,拒绝可能涉及贿赂的财物。
3.司法机关在判定时要全面考量各种因素,准确认定是否构成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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