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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用什么时候减半

张* 广西-贵港 诉讼管辖咨询 2025.05.13 04:44:34 480人阅读

诉讼费用什么时候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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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案件中,以下情形诉讼费用减半:调解结案或当事人撤诉,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被告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相关诉求且法院合并审理,这几种情况案件受理费减半。
2.若当事人在预交期未交受理费,经通知仍不交,或申请缓减免未获批仍不交,按自动撤诉处理,不再减半收费。
3.减半规定仅适用于案件受理费,其他诉讼费用按规定收取。

2025-05-13 07:21: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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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民事案件中,以调解结案、当事人申请撤诉、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以及被告反诉或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相关诉讼请求且法院合并审理这几种情形,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但存在未按时预交等情况则不再减半,且减半规定仅适用于案件受理费。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民事案件里,若以调解方式使案件终结或者当事人主动申请撤诉,案件受理费会减半交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同样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当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法院决定合并审理时,也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不过,如果当事人在案件受理费预交期内未预交,经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交纳,或者申请缓、减、免未获批准还不交纳,按自动撤诉处理,就不再减半收费。同时要明确,减半收取费用的规定只针对案件受理费,其他诉讼费用按相关规定收取。如果大家在民事案件诉讼费用方面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解答。

2025-05-13 07:15: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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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案件中,以调解结案、当事人申请撤诉、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以及被告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相关诉讼请求且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这些情形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2.若当事人在案件受理费预交期内未预交,经再次通知仍不预交,或申请缓、减、免未获批仍不预交,按自动撤诉处理,不再减半收费。并且,减半规定仅适用于案件受理费,其他诉讼费用按相关规定执行。

建议当事人及时了解案件适用的程序和收费规则,在规定时间内预交受理费,若有困难可按合法程序申请缓、减、免。同时,关注案件进展,若有调解或撤诉可能,可提前做好准备以节省费用。

2025-05-13 07:14: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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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民事案件里,若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案件受理费会减半交纳。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同样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3)当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法院决定合并审理时,相关案件受理费分别减半交纳。
但存在特殊情况,当事人在案件受理费预交期内未预交,经再次通知仍不预交,或申请缓、减、免未获批仍不预交,按自动撤诉处理,不再减半收费。且减半规定仅适用于案件受理费,其他诉讼费用按规定收取。

提醒:
当事人要留意受理费预交时间,及时缴纳费用。不同案件情况复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5-13 06:45: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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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想诉讼费用减半收取,可尝试与对方达成调解协议,让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向法院申请撤诉。
(二)若案件符合简易程序适用条件,可争取让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三)若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且法院决定合并审理,会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同时要注意,在案件受理费预交期内必须按时预交受理费,若需申请缓、减、免,要确保获得法院批准,否则按自动撤诉处理,不再减半收费,且减半规定仅适用于案件受理费,其他诉讼费用按相关规定收取。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第十六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第十八条规定,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2025-05-13 04:46:42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小额诉讼诉讼费是还要减半吗依据我中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受理费用可以减半收取,而小额诉讼采取简易程序审理的,所以是可以减半收取诉讼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六十二条基层人民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第十六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民事案件受理费由谁交诉讼费用具体由谁负担,要等案件审理结束后,根据审理情况决定。1、一般情况下,诉讼费应由败诉的一方负担。2、原告、被告各有胜败时,诉讼费由决定双方共同分担。原则上是按胜诉、败诉的比例分担。3、败诉的一方是多人共同诉讼时,诉讼费用可由按照他们的人数和各自与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大小,确定各自负担多少。其中如果有专门为自己利益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应由该当事人负担。4、撤诉的案件,诉讼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5、由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人民决定。6、除了调解结案由双方协商外,其余的都是由决定费用承担。7、离婚案件的诉讼费,不能简单地按胜诉、败诉确定,而要由根据案情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来决定。8、如果原告胜诉,预交的案件受理费,由责令被告支付。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依据我中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受理费用可以减半收取,而小额诉讼采取简易程序审理的,所以是可以减半收取诉讼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六十二条基层人民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第十六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民事案件受理费由谁交诉讼费用具体由谁负担,要等案件审理结束后,根据审理情况决定。1、一般情况下,诉讼费应由败诉的一方负担。2、原告、被告各有胜败时,诉讼费由决定双方共同分担。原则上是按胜诉、败诉的比例分担。3、败诉的一方是多人共同诉讼时,诉讼费用可由按照他们的人数和各自与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大小,确定各自负担多少。其中如果有专门为自己利益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应由该当事人负担。4、撤诉的案件,诉讼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5、由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人民决定。6、除了调解结案由双方协商外,其余的都是由决定费用承担。7、离婚案件的诉讼费,不能简单地按胜诉、败诉确定,而要由根据案情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来决定。8、如果原告胜诉,预交的案件受理费,由责令被告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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