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取保候审到期且案件移交检察院后没人联系,可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了解情况,合法权益受影响时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嫌疑人、家属或辩护人有权利也有必要主动去了解案件进展。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查询,知晓案件程序和负责检察官信息;也能与原负责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联系询问移送情况。这是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和合法权益的重要方式。若因未联系导致嫌疑人合法权益受损,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反映等法律途径是合理且有效的维权手段。在整个沟通和维权过程中,按法定程序理性操作是关键,这样才能保证自身诉求得到合理表达和解决。如果对相关法律程序和操作仍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分析:
(1)取保候审到期且案件移交检察院后无人联系,嫌疑人一方有主动沟通的权利和必要。主动到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查询,能清晰知晓案件所处程序和负责检察官,便于掌握案件动态。
(2)与原负责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联系也很重要,可了解案件移送的详细情况以及有无新的进展信息,从不同方面获取全面的案件资讯。
(3)当因未及时联系致使嫌疑人合法权益受损时,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反映是合法的维权途径,能保障嫌疑人的正当权益。在整个过程中,理性按法定程序操作,才能有效表达诉求并解决问题。
提醒:主动沟通要注意准备好相关证件,维权需有合理证据支撑,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深入分析。
1.取保候审到期且案件移交检察院后无人联系,可主动沟通。嫌疑人等可带证件到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查询案件进展与负责检察官信息。
2.还能和原负责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联系,了解案件移送情况。
3.若未联系影响嫌疑人权益,可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反映维权。沟通时要理性,按法定程序表达诉求。
取保候审到期且案件移交检察院后无人联系,应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来掌握案件进展。
首先,嫌疑人、家属或辩护人可持相关证件前往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查询,获取案件所处程序以及负责检察官的信息。
其次,与原负责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取得联系,了解案件移送情况和有无新动态。
若因未获联系致使嫌疑人合法权益受损,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部门反映情况。
沟通时务必保持理性,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操作,保障自身诉求得到合理表达与解决。如此既能让相关人员及时知晓案件进展,也能在权益受影响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嫌疑人或其家属、辩护人携带相关证件前往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查询案件进展,获取案件所处程序和负责检察官信息。
(二)与原负责公安机关沟通:联系原负责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询问案件移送情况和有无新消息。
(三)合法权益受影响时维权:若因未联系导致嫌疑人合法权益受影响,可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部门反映。
(四)沟通注意事项:沟通时保持理性,按法定程序操作,合理表达诉求。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这表明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保障嫌疑人等的合法权益是有法律规定的,为主动沟通和维权提供了法律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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