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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南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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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游泳馆作为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确实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如果是因为场馆地面湿滑、设施缺陷等管理不善导致您摔倒,可以主张赔偿。关键要看两点:一是游泳馆是否存在未尽到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比如未及时清理积水、缺少防滑措施等);二是您自身是否存在重大过失(比如穿着不适合的鞋子、奔跑等)。建议您先保留好现场照片、监控录像、医疗记录等证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调解或向法院起诉。但要注意诉讼成本问题,建议先与游泳馆沟通解决。
2025-05-07 17:15:2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