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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往来款追索适用三年一般诉讼时效,有中断情形,超二十年法院原则上不予保护,权利人应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并保留证据。
法律解析:
往来款追索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在这三年期间,若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诉讼时效会中断并重新计算。但如果自权利受损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法院将不予保护,不过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所以,权利人在知道权利受损后,要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可借助书面催款函、短信等方式保留相关证据,防止因诉讼时效问题使自己的权利无法实现。若在往来款追索时效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5-05 11:57: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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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往来款追索遵循一般诉讼时效规定,时长为三年,起算点是权利人知悉或应当知悉权利受损以及明确义务人之时。例如商业合作中一方拖欠款项,另一方发现时开始计算时效。
(2)在三年时效期内,若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要求、义务人答应履行等,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中断后时效重新计算。
(3)若自权利受损之日起超二十年,法院通常不再提供保护,不过存在特殊情形时可申请延长。所以权利人在发现权利受损后,要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可通过书面催款函、短信等方式留存主张自己的权利的证据。
提醒:
往来款追索需留意诉讼时效,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并保留证据,不同案情时效适用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5-05 10:53: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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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权利人要密切关注诉讼时效,在知道权利受损后尽早行动,利用书面催款函、短信等形式向义务人主张自己的权利,并保留好相关证据。
(二)若在三年诉讼时效内出现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况,要留意诉讼时效中断并重新计算,及时在新的时效内继续主张自己的权利。
(三)如果权利受损已接近二十年仍未解决,若有特殊情况应尽快向法院申请延长时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025-05-05 10:24: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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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往来款追索适用三年一般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
2.三年内,权利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
3.权利受损超二十年,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
4.权利人知晓受损后应及时主张,用书面催款函、短信留证据,防时效问题致权利难实现。
2025-05-05 08:30: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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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往来款追索适用三年一般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期间若权利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诉讼时效中断并重新计算。
2.若权利受损超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
3.为避免时效问题导致权利无法实现,权利人知晓权利受损后要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可采用书面催款函、短信等方式,同时保留好主张自己的权利的证据。如此能保障自身权益,在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有效追回应得款项。
2025-05-05 07:03:1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