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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套房子,房屋购买合同押在银行需要备案的吗?

尹* 海南-海口 房屋买卖咨询 2018.03.14 17:20:51 21人阅读

我有一套房子,然后我家里的企业最近不景气,我就把我的购房合同压在银行,房屋购买合同押在银行需要备案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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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明确,被抵押房产是可以依法转让的。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后续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由此可见,将在建房产抵押给银行是合法的。 但是,按有关法规规定,将抵押房地产出售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通知抵押权人并经其同意。二是如实告知买受人。在实践中,有几种合法交易模式:
一、发展商对抵押房逐步还款,逐步销售。先还款,后销售,保证出卖的商品房处在已解除抵押状态。
二、目前广州的通行做法是,开发商在履行告知的前题下,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由抵押人自筹资金,一次性提前归还出卖房屋的对应的款项,由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涂销,再办理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在抵押人取得完全产权之前,买方大部分房款尚未支付,因此买方资金的安全性较高。
三、买方和开发商签订合同后,买方、开发商和提供贷款(银行)三方约定,由买受人将购房款存入银行指定帐户,专门用以归还房地产开发商所应支付给银行的贷款。银行出具证明办理抵押涂销。
四、买受人在购买房后,办理了部分购房款按揭贷款,在贷款清偿之前,买受人又将其房产再次转让的,原买受人在与次位买受人签订合同后,共同向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手续(此项业务非所有银行都有)。 然而,一些开发商为了销售顺利,隐瞒已抵押的事实,将房子卖出。由于未告知抵押事实,是一种欺诈行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根据《司法解释》第6条第2款,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要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2018-03-14 17:25: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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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房屋购买合同押在银行可以备案。首先需明确,被抵押房产是可以依法转让的。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后续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由此可见,将在建房产抵押给银行是合法的。 但是,按有关法规规定,将抵押房地产出售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通知抵押权人并经其同意。
二是如实告知买受人。在实践中,有几种合法交易模式:
一、发展商对抵押房逐步还款,逐步销售。先还款,后销售,保证出卖的商品房处在已解除抵押状态。
二、目前广州的通行做法是,开发商在履行告知的前题下,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由抵押人自筹资金,一次性提前归还出卖房屋的对应的款项,由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涂销,再办理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在抵押人取得完全产权之前,买方大部分房款尚未支付,因此买方资金的安全性较高。
三、买方和开发商签订合同后,买方、开发商和提供贷款(银行)三方约定,由买受人将购房款存入银行指定帐户,专门用以归还房地产开发商所应支付给银行的贷款。银行出具证明办理抵押涂销。
四、买受人在购买房后,办理了部分购房款按揭贷款,在贷款清偿之前,买受人又将其房产再次转让的,原买受人在与次位买受人签订合同后,共同向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手续(此项业务非所有银行都有)。 然而,一些开发商为了销售顺利,隐瞒已抵押的事实,将房子卖出。由于未告知抵押事实,是一种欺诈行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根据《司法解释》第6条第2款,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要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2018-03-14 17:22:51 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1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1角计算缴纳。

首先是要在纸张正上方中间写上醒目一点的标题,一般直接写“保证书”就可以了,但是如果涉及专门类别的保证书那还要加上一些前缀。
正文开始前有个抬头,顶格写上对保证书送达方的称呼,一般送达方为保证人的上级、服务方、或者长辈,所以如果是写给个人,在称呼上最好带点尊敬,最好能带上他的专业称谓。
正文开始要空两格,一般正文写清楚两点就可以了,第一点就是写保证书的原因是什么,第二点就是你要做保证的具体事项、具体行为、具体时间等等。
在保证书的结尾最好再一次强调一下实现保证目标的决心,可以写上“以上保证绝对做到”等话,然后再用“此致——敬礼”等礼貌用语结束正文,如果是写给不固定的服务对象的保证书,可以在结尾处写上“希望用户监督批评”等话。
最后是落款,落款一般都是写在保证书的右下方的,署上保证人单位的全称(一定要写全称,表示对送达方的尊重)或者个人的完整姓名,并署上发文的日期。

房屋共有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因此房屋的共有人不是必须为配偶、子女。没有血缘关系的人都可以成为共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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