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眉山法律咨询 > 眉山个人债务法律咨询 > 如果父亲借钱孩子得还么

如果父亲借钱孩子得还么

张* 四川-眉山 个人债务咨询 2025.04.30 03:33:18 445人阅读

如果父亲借钱孩子得还么

其他人都在看:
眉山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眉山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般而言,父亲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借款由本人偿还,孩子无偿还义务,债务具有相对性。不过,存在特殊情况。

若孩子继承父亲遗产,需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父亲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部分孩子自愿偿还除外;若孩子放弃继承,则无需承担父亲债务。此外,若孩子是父亲借款的保证人或共同借款人,需承担还款责任。

解决措施与建议如下:
1.孩子在考虑是否继承遗产时,应全面评估遗产和债务情况,谨慎决策。
2.避免随意为父亲的借款担任保证人或成为共同借款人,若要提供担保,需充分了解风险。
3.面对父亲债务问题,孩子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准确法律建议。

2025-04-30 07:18:03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通常,父亲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借款自行偿还,孩子无偿还义务,因为债务具有相对性,只约束债务人。
(2)当孩子继承父亲遗产时,需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父亲的税款和债务。超出遗产实际价值部分,孩子自愿偿还的除外。
(3)若孩子放弃继承父亲遗产,对父亲的债务可不承担清偿责任。
(4)孩子成为父亲借款的保证人或共同借款人时,要承担还款责任。

提醒:在面对父亲债务问题时,要明确自身是否属于特殊情形。若涉及遗产继承和债务清偿,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2025-04-30 05:57:56 回复
咨询我

(一)当父亲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时,若孩子未继承遗产、不是保证人或共同借款人,无需偿还父亲借款,应让债权人向父亲主张自己的权利。
(二)若孩子继承了父亲遗产,要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父亲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部分可自愿偿还。
(三)若孩子放弃继承父亲遗产,对父亲债务可不承担清偿责任。
(四)若孩子是父亲借款的保证人或共同借款人,要承担相应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2025-04-30 05:37:12 回复
咨询我

1.通常,父亲作为能对自己行为负责的人,借的钱自己还,孩子不用还,债务只约束借钱的人。

2.特殊情况,如果孩子继承父亲遗产,要在遗产实际价值内偿还父亲的税款和债务。超出部分,孩子自愿还的可以还,若放弃继承就不用还。

3.若孩子是借款保证人或共同借款人,就得承担还款责任。

2025-04-30 04:52:47 回复
咨询我

结论:一般父亲借款由本人偿还,孩子无义务偿还;但孩子继承父亲遗产时,在遗产实际价值内偿债,放弃继承则无需偿债;若孩子是保证人或共同借款人,要担责。
法律解析:债务具有相对性,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父亲借款通常由其自身承担还款责任。不过,若孩子继承父亲遗产,依据《民法典》规定,需在所得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父亲的税款和债务,超出部分孩子可自愿偿还。若孩子放弃继承遗产,就不用对父亲债务负责。此外,当孩子作为父亲借款的保证人或共同借款人,按法律规定要承担相应还款义务。如果大家在债务相关问题上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5-04-30 04:42:53 回复

你好,都有份,但是不是平分,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分配原则2.1死亡赔偿金因司法解释采取继承丧失说,应当按照《继承法》第10条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2.2同一继承顺序中,死亡赔偿金原则上按照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决定分割的分额,而不适用《继承法》第13条规定的同一顺序一般应当均等的原则。2.3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不予分割。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3.债权人可否对死亡赔偿金提出主张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4.死亡赔偿金能否根据死者生前的遗嘱分配遗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亡后产生法律后果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而遗嘱事实上也就是对遗产的处分行为。而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只能按补偿原则在继承人之间适当分割。分割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自然也就不能继承。死亡赔偿金可以参照《继承法》分割遗产的原则加以合理分配。主体确定对于死亡赔偿金的分割,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应以受害人的近亲属作为权利主体。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采纳了继承丧失说理论,由于死亡赔偿金不是对死者生命本身的赔偿,生命本身不可能也不必要用金钱进行计算,而是对受害人的法定继承人因受害人死亡所遭受的未来可继承的受害人财产收入的减少而应受到的补偿,因此,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是间接受害人,即死者近亲属。注: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之五有明确规定:“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条明确规定:“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律师解析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