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工程款被判执行,拟拍卖查封房产期间,法人代表不一定会被限高。若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且存在拒绝报告财产等情形,法院可能对其限高。解决方案是公司尽快配合执行,积极处置房产偿还债务;若公司有合理理由暂无法履行,可与债权人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避免法人代表被限高。
2025-05-08 19:37:37 回复
关于公司欠付工程款被强制执行时法定代表人是否会被限制高消费的问题,我结合实务经验为您分析如下:
关键要看法定代表人是否存在"恶意规避执行"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当公司作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时,法院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采取限高措施。但实践中需要满足"单位拒不履行+法定代表人属于实际控制人或影响债务履行"的条件。
具体到您的情况:
如果公司账户有资金但拒不支付,或存在转移财产等行为,法定代表人被限高的可能性较大
若公司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如只有待拍卖的房产),且法定代表人能证明未恶意逃避债务(如正常配合执行),则可能暂不限高
建议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整理公司财务账册等材料,证明无转移资产行为
(2)主动向执行法院申报财产情况
(3)如已收到限高令,可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目前执行阶段建议保持与执行法官的沟通,如实说明公司财产状况。如需进一步协助准备材料或提出执行异议,可以随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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