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我最近要帮我们拟定一份合同,但是没有什么经验,就想问问这个合同无效的类型是啥啊?
无效合同,是指已成立,因欠缺法定有效要件,在法律上确定地当然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除了上述合同全部无效之外,有些合同还可能只是部分无效。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无效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是指不发生该合同当事人所追求的法律效果,而不是不发生任何其他意义上的效果。当事人对无效合同的无效存有过失的,须承担缔约过失上的责任,合同已履行的,当事人之间则发生返还财产的法律效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我国合同法第五十八、五十九条对无效合同的法律效果作了相应的规定。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合同无效的类型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同居关系的种类可以从多方面去划分。如果从同居当事人是否已婚来分,具体类型如下:1.未婚同居未婚同居,又涉及到两种情况:一种是同居的男女双方在同居之前都没有过婚姻,他们的同居不涉及到他人的婚姻。另外一种情况是男女一方或双方在同居以前有过婚姻,但在同居之时其婚姻关系已经合法解除。他们的同居也不涉及到他人的婚姻。2.婚外同居婚外同居,是指同居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同居时已有合法的婚姻存在。这种同居现象主要表现在“金屋藏娇”、“养情妇”、“养小秘”、“”等。3.其它同居还有一种同居关系,虽不是以同居当事人是否已婚来划分的,但也是我们不容忽视的一种同居关系,那就是由无效婚姻和可撤消婚姻所引起的同居关系。由于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因此,法律上是把这种关系定性为同居关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二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同居不等于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即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婚姻关系。重婚是破坏国家婚姻制度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狗役。”在司法实践中,同时还可以处以重婚者向无过错方予以损害赔偿。现行法律对不同的同居关系处理原则不尽相同:第一种单纯同居关系,指同居关系双方均为未婚男女,婚姻法对此种同居关系不鼓励,但未明文禁止。法律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自由抉择生活的权利,对此类同居关系的存在和解除,不予干涉也不支持,由当事人双方自行解除,法院不予受理。第二种构成事实婚姻的同居关系,在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未按婚姻法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事实婚姻等同合法婚姻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事实婚姻关系的解除一般要经诉讼程序。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二、你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三、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37、38、46、47、50条!
专业解答1、根据聘方性质之不同,律师法律顾问可以划分为国家机关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社会团体法律顾问和公民法律顾问等类型。2、根据法律顾问合同是否约定聘期之不同,律师法律顾问可以划分为定期法律顾问与项目法律顾问两种类型。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