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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设施工质量纠纷诉讼程序是怎么样的

李** 广西-贵港 施工合同纠纷咨询 2025.04.14 06:51:33 310人阅读

房屋建设施工质量纠纷诉讼程序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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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设施工质量纠纷诉讼程序:第一步是起诉,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在起诉状里要写清楚双方当事人的信息、诉讼请求以及事实理由等内容,并且要按照被告的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之后是受理环节,法院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要是符合条件就会予以受理,受理之后会通知当事人缴纳诉讼费。接下来进入审理前准备阶段,法院会送达相关的文书,确定好开庭的时间和地点等,同时还有可能组织证据交换等工作。再往后就是开庭审理,双方要进行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等一系列环节,法院会依据审理的情况作出裁判。要是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能够在规定的期限内上诉到上级法院。二审法院也会进行审理,然后作出终审判决。生效判决具备强制执行力,要是一方不履行判决内容,另一方有权利申请强制执行。例如在实际事例中,一方因房屋建设施工质量问题起诉后,经过这些程序最终获得了应有的赔偿或解决方案。

2025-04-14 14:06: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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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设施工质量起了纠纷,打官司的程序是这样的。一开始得去起诉,要向有权力管这事的法院交起诉状。这里面得写清楚双方都是谁,打官司想要达到啥目的,还有为啥要打这场官司这些情况,而且得按照被告的人数准备好副本。

法院收到起诉状后会审查,要是符合条件就会受理,然后告诉当事人得交诉讼费。

受理之后就到了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法院会给双方送各种相关的文书,确定啥时候、在哪开庭,还可能组织双方交换证据。

再往后就是开庭审理啦。双方在法庭上得分别说说自己的情况,拿出证据来互相质证,还要展开辩论。最后法院会根据审理的情况做出判决。

要是有人对一审的判决不满意,能在规定的时间里向上一级法院上诉。二审法院也会重新审理,给出终审判决。一旦判决生效就有强制执行力了,要是有一方不按照判决去做,另一方就有权利去申请强制执行。总之,整个过程都是按照法律规定一步步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2025-04-14 12:18: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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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设施工质量纠纷的诉讼程序如下:
其一为起诉环节。当事人应向具备管辖权的法院呈交起诉状,其中要清晰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具体信息、明确的诉讼请求以及详实的事实与理由等内容,并且需依据被告的人数提供相应数量的副本。
其二是受理阶段。法院会对提交的起诉材料展开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起诉,会予以受理,并及时通知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用。
其三进入审理前准备阶段。在此阶段,法院会向当事人送达各类相关法律文书,确定开庭的具体时间与地点等事项,同时还有可能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等活动,以便为后续的庭审做好充分准备。
其四是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双方要依次进行陈述、举证质证以及辩论等环节,法院会依据审理的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裁判。
倘若当事人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可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会对上诉案件再次进行审理,并最终作出终审判决。一旦判决生效,便具备强制执行力,若一方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另一方有权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2025-04-14 10:47: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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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设施工质量纠纷的诉讼程序是这样的。一开始要起诉,得向有管辖权的法院交起诉状,写清楚双方当事人的信息、自己的诉讼请求还有事实和理由等,被告有几个就得提供几份副本。

之后是受理,法院审查完,符合条件就会受理,然后通知当事人交诉讼费。

接着进入审理前准备阶段,法院会送达相关文书,确定开庭的时间和地点等,还可能组织交换证据。

再往后就是开庭审理,双方要进行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等,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裁判。

要是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能在规定时间内上诉到上级法院。二审法院也会审理,然后作出终审判决。生效的判决有强制执行力,要是一方不履行,另一方有权去申请强制执行。

2025-04-14 10:09: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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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设施工质量纠纷的诉讼程序是这样的:
首先是起诉环节。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上面得写清楚双方当事人的信息、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并且要按照被告的人数准备副本。
接着是受理阶段。法院审查过后,要是符合条件就会受理,然后通知当事人缴纳诉讼费。
随后进入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法院会送达相关文书,确定开庭的时间和地点等,还可能组织证据交换等事项。
之后就是开庭审理。双方在这个过程中进行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等,法院依据审理的情况作出裁判。
要是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能够在规定的期限内上诉到上级法院。二审法院也会进行审理,最后作出终审判决。生效的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要是一方不履行,另一方有权利申请强制执行。

2025-04-14 08:45:35 回复

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可供工程价款结算参照的台同约定范围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可供工程价款结算参照的合同约定范围存在争议。有的法官认为,应谨慎确认可供工程价款结算参照的合同约定范围,参照范围应仅限于工程价款的结算,而不应包含诸如逾期付款违约金、工期违约金等,甚至有的法官认为,除确认工程价款结算金额的条款可供参照外,其余包括价款支付条款等均不应纳入可供参照范围;有的法官认为,对于参照范围应以双方当事人签署工程施工合同时的真实意思表示为依据,工程施工合同的无效,并不必然影响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因此,除确认工程价款结算金额的条款外,相应的违约金、价款艾付及损失赔偿等条款均可纳入可供参照的范围。  笔者认为,对于可供工程价款结算参照的合同约定范围不宜过宽,具体可供参照的价款结算条款范围可以参照《建设工程价款纬算暂行办法》第七条之规定,即(一)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讨方式;(二)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三)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方式、数额及时限;(四)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  至于逾期竣工违约金、质量末达约定标准的违约金、逾期可得利益等,笔者认为应排除在参照范围之内,否则,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与有效的结果则无明显区别,不利于建设工程市场秩序的建立,亦不利于理清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时的各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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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建设施工质量纠纷诉讼程序是怎么样的?

    专业解答房屋建设施工质量纠纷诉讼程序是这样的:原告应当先去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且提供相应的证据,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应当在七日内立案,确定开庭时间后,诉讼参与人应当按时参加庭审,人民法院审理结束后,应当依法作出相应的判决,并且公开宣判。

    2024.09.09 350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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