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中山法律咨询 > 中山合同效力法律咨询 > 查封车辆买卖合同效力如何?有法律效应吗?

查封车辆买卖合同效力如何?有法律效应吗?

杨* 广东-中山 合同效力咨询 2018.03.12 16:20:24 1535人阅读

前些日子找一个认识的人私底下买了一辆查封车,想问一下查封车辆买卖合同效力怎么样?违法吗?

其他人都在看:
中山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中山合同事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关于查封车辆买卖合同效力的问题,需要注意
1、私底下买卖查封车辆是违法的
2、私下买卖人民法院依法查封车辆所签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如买主不予返还该车辆,将被认定为防碍执行公务罪。

2018-03-12 16:23:24 回复
咨询我

您好!查封车辆买卖合同是不具备法律效应的,,私底下买卖的查封的车辆是要求归还的。因此查封车辆买卖合同效力之差可见一斑。

2018-03-12 16:21:24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合同法、担保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事务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合同事务律师#

解答如下,车辆属于动产,动产的查封期限不超过两年,如果被申请延长的,最多不超过三年,具体规定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人民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动产的定义:动产是指能脱离原有位置而存在的资产,如各种流动资产、各项长期投资和除不动产以外的各项固定资产。扩展资料:不得查封的资产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