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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有限责任公司无力偿还欠款该怎么办

陈* 上海-普陀区 公司债务咨询 2025.04.11 04:53:29 444人阅读

民法典有限责任公司无力偿还欠款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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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有限责任公司偿债以全部财产担责,有能力偿还时,应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履行还款义务,这是公司遵守契约精神的体现,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2)当公司暂时无力偿还时,与债权人协商达成延期或分期还款协议是较为可行的办法,这种方式既能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又能避免债权人的权益过度受损。
(3)若公司资不抵债,公司或债权人可申请破产清算。进入破产程序后,由管理人接管财产并清理债权债务,按法定顺序清偿。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依次清偿职工工资等、社保费用及税款,最后清偿普通债权。若财产不足,同一顺序按比值分配。

提醒:
公司偿债时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和约定,协商还款需签订书面协议。申请破产清算程序复杂,不同情况对应不同解决方案,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4-11 08:54: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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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有能力偿还债务时,要严格按照与债权人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来还钱,避免违约产生额外责任。
(二)公司暂时无力偿还时,主动与债权人沟通,争取达成延期还款或者分期还款的协议,这样既可以缓解公司资金压力,也能避免债权人采取过激措施。
(三)公司资不抵债时,公司自身或者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进入破产程序后,由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处理债权债务,依照法定顺序进行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值分配。

2025-04-11 07:50: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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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限责任公司偿债时,要用全部财产担责。有能力偿还的,要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还款。
2.若暂时还不上,可和债权人协商,达成延期或分期还款协议。
3.若资不抵债,公司或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进入程序后,管理人接管财产、清理债务,按法定顺序偿债,先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依次还职工工资等、社保及税款,最后还普通债权。财产不够,按比值分配。

2025-04-11 07:18: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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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有限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担责,有能力偿还应依约履行,暂时无力可协商延期或分期,资不抵债可申请破产清算按法定顺序偿债。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独立法人,要以自身全部财产承担债务责任。当公司具备偿还能力时,按约定偿债是其基本义务。若暂时无力偿还,与债权人协商达成新的还款方案是可行途径。而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公司或债权人都能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进入破产程序后,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并进行债权债务清理,按照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接着清偿职工工资等、社保费用及税款,最后清偿普通债权的法定顺序进行。若破产财产无法满足同一顺序清偿要求,则按比值分配。如果您在公司债务处理方面遇到问题,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

2025-04-11 06:56: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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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限责任公司需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担责。有偿还能力时,应按约定期限和方式还款。
2.暂时无力偿还,可与债权人协商延期或分期还款。这样既能给公司缓冲时间,也保障了债权人权益。
3.资不抵债时,公司或债权人可申请破产清算。进入破产程序,由管理人接管财产,清理债权债务并按法定顺序清偿。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依次清偿职工工资等、社保费用及税款,最后清偿普通债权。若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要求,按比值分配。
建议公司在经营中合理规划财务,避免过度负债。出现偿债困难及时与债权人沟通,协商解决方案。申请破产清算时,积极配合管理人工作,确保清算程序顺利进行。

2025-04-11 05:40:21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问题解答如下,精神病人的责任能力现状分为三类:一、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医疗。”由此可以看出:第一,精神病人应否负刑事责任,关键在于行为时是否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第二,行为时是否有辨认或者控制能力,既不能根据行为人的供述来确定,也不能凭办案人员的主观判断来确定,而是必须经过法定的鉴定程序予以确认第三,对因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并不是一概放任不管,而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时也可以由医疗。二、完全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刑法第18条第2款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力,因此,应当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介于前两种精神病人之间的一部分精神病人。与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相比,这种人并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不能象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那样,完全不负刑事责任。但是这种人作为精神病人,其刑事责任能力毕竟又有所减弱,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对这种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四、精神病人的民事责任能力。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而是由他的监护人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此外,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财产的,就从他的个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

精神病人的责任能力现状分为三类:一、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医疗。”由此可以看出:第一,精神病人应否负刑事责任,关键在于行为时是否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第二,行为时是否有辨认或者控制能力,既不能根据行为人的供述来确定,也不能凭办案人员的主观判断来确定,而是必须经过法定的鉴定程序予以确认第三,对因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并不是一概放任不管,而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时也可以由医疗。二、完全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刑法第18条第2款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力,因此,应当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介于前两种精神病人之间的一部分精神病人。与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相比,这种人并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不能象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那样,完全不负刑事责任。但是这种人作为精神病人,其刑事责任能力毕竟又有所减弱,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对这种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四、精神病人的民事责任能力。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而是由他的监护人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此外,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财产的,就从他的个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地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这个能力不是人人都具有的。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从年龄上说,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从精神健康状况上说,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同意。确定一个人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从年龄上是好区别的,但对于患有精神病的成年人,究竟他有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是不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进行认定。因此,民事诉讼法规定了特别程序由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以更好地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利益。同时,使社会知道他们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对自己的民事行为负责,或者不能完全为自己的民事行为负责,他进行民事活动,必须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从而保证民事活动的正常进行。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指人民根据一定的法律事实,通过法律程序,确认某个公民没有或者已经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应当由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向该公民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提出。利害关系人包括:1.公民的配偶或者其他近亲属;2.被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债权人、债务人等。申请人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提出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该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事实和根据,即该公民的精神健康状况,丧失行为能力或者部分丧失行为能力的原因及其表现,是否经医疗诊断以及医生对该公民病情的诊断情况等,都应当在申请书中具体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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